立院聲請2大法官迴避 遭駁回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总统、监察院认为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藐视国会罪扩权,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及暂时处分,宪法法庭今天下午就暂时处分行准备程序。四声请机关共十二人在卅分钟内陈述意见,相关机关立法院的卅分钟则由国民党立委吴宗宪、翁晓玲与民众党立委黄国昌上阵。赖清德总统具状指情事急迫,无其他手段可防免。

立法院日前声请对释字五八五号解释(真调会条例案)提出部分不同意意见书的大法官许宗力,及曾任政务委员的许志雄回避。宪法法庭认为立法院未提出充分事证,只是提出自己主观的判断;声请认为两人审案会不公正属「主观意见」,昨裁定驳回。

赖清德认为立职法要求总统国情报告,抵触宪法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欠缺法律明确性,总统与行政院长报告无明确区隔,将引发无谓宪政争议。立职法人事同意权部分,赖认为监察院为国家宪政体制运作不可或缺一环,立院应在监委任期届满前行使同意权,否则侵害总统人事主动形成权。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主张我国双首长制是由行政院向立法院负责,人事任命权由总统或行政院长主动提名,交由立法院同意,依修宪后政府体制,总统和立法院同时具有直接民主正当性,是总统向人民负责、不向立法院负责的双元民主体制,不存在立委对总统的质询权。

行政院则质疑「反质询」、「质询之答复不得超过质询范围」、「隐匿资讯」等刑法藐视国会罪违反法律明确性、比例原则,侵害行政特权,立职法的调查权伸向各政府机关、部队,严重破坏国防部与各司令部的国防机密。监察院主张立职法影响监察院调查权,是以国会调查之名入侵监察权核心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