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大法官的死刑合憲判決有如詐騙話術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认为死刑侵害人民受宪法保障生命权,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20日下午宣判死刑有条件合宪。图为大法官许宗力(中)、张琼文(左)、许志雄(右)。 记者潘俊宏/摄影
多位即将卸任的大法官想戴上人权的桂冠,又不敢承担判决死刑违宪可能引发的风暴;假借程序正义名义,设下八大关卡,为卅七名死囚挂上免死金牌,还制造未来难以判死的司法环境,把废死的压力直接甩锅给基层法官,也难怪被形容是实质废死,更让看懂真相的废死团体直称是台湾迈向废死的正向起点。讽刺的是,主张废死的团体与主张维持死刑者都对大法官判决表示「遗憾」。废死团体还说,或许该问大法官为何做出让大家都感到遗憾的判决?大法官取巧想讨好,结果两面都不讨好。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件宪法判决中,十七项主文多处逾越宪法法庭职权范围,不仅侵害独立审判核心,更僭越立法权。大法官创造出的宪政争议、更令人担忧。
各种罪刑的量刑评议,本是立法政策选择的考量,此届大法官过去多次僭越立法权,如今更变本加厉,直接在判决中要求死刑在各级法院合议庭必须是一致决,这已不只取代立法权,更严重干预司法的独立审判核心。而且大法官不仅取代立法权决定司法案件评议过程,更自为第四审,跳过最高法院,当起事实审的法官,未经任何调查程序,直接认定三名死囚有精神障碍,不能判死。这已超越宪法裁判范围,如同执行总统赦免权,简直是自居太上皇,为所欲为。
大法官以合宪当糖衣,包装实质废死的迷幻药,企图让执政党持续欺瞒民众真相。总统府在判决出炉后的声明称,赖清德总统尊重宪法法庭对死刑制度合宪性的判决结果,期盼全体国人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态度,持续对话沟通;绿营立委更只谈大法官说死刑合宪、要修法。难道这样就可欺瞒民众,掩盖大法官实质废死的真相?
唯一坚定主张死刑违宪的大法官詹森林,在不同意见书中引述美国大法官鲍威尔所说,无论如何缝补死刑的程序,终将徒劳。与其继续修补死亡机器,让其继续蹒跚前行,不如直接宣告死刑违宪。詹森林至少展现对废死理念的坚持,而不是玩文字游戏。这号判决等于印证大法官以诈骗话术践踏法治,想实践废死,却又承受不起民意反扑的懦弱与伪善。
这次宪法裁判中点名人权程序保障不足,应在两年内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法院组织法占多数,都是司法院主管法案。首席大法官许宗力掌司法院八年,任内毫无作为,临去秋波才为达废死目标,承认司法院的怠惰;再次证明,当年无视违宪争议上任的司法院长,对于人权保障与程序正义,光说不做。
人的生命具有不可取代的价值,生命权更是各种基本人权的根本,不得任意剥夺。所有民众都会认同。但诚如欧阳修「泷冈阡表」所言:「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近年来各级法院早已穷尽一切可能避免死刑判决,大法官选择引爆此一高度政治敏感性议题,最后却又不敢直球对决,只假借程序之名,掩盖牺牲司法正义之实。
尤其理应是解释宪法、解决宪政疑义的大法官,却僭夺立法权、司法审判权,一再制造宪政争议;当大法官选择作为政客的工具时,所谓的法治国、人权保障,就跟诈骗集团话术一样,都是不存在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