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选3家婚仲都吃亏 原来头家都是同一人

图文/镜周刊本刊调查,遭自救会成员指控诈婚的协会由一名陈姓男子负责,以亚太环亚、心心相印等名称,成立多家外籍婚姻媒合协会,透过移民网页宣传自架网站,以类似「选妃」的形式经营,吸引有结婚意愿的男子透过网路客服电话询问,进而诱导签约。

这些协会后来发生多起疑似诈婚纠纷,屡遭检举而被移民署撤照。不过投诉人表示,撤照只是治标,同一批人只要更换负责人和协会名称,又可向移民署申请开设,继续营业。而受害民众若向业者提告刑事诈欺罪,也因发生地在境外台湾司法管辖权,最后只能被当成民事纠纷处理。

律师沈晋玮指出,依《入出国及移民法》第六十条第一项「从事跨国(境)婚姻媒合者,对双方当事人所提供资料,应善尽查证、保密义务,并于经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后,完整、对等提供」,违者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并得连续处罚。另外,婚姻媒合协会在签订书面契约后,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家庭背景、婚姻纪录犯罪纪录、收入存款经济状况,应全部提供不得隐匿。

本刊前往位在北市公馆、在移民署网站上标榜合法,却遭指控诈婚的「爱恋之旅国际婚姻媒合协会」,现场空无一人,多次拨打电话也无人接听,令人质疑是否因屡遭控诈婚而暂时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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