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IP战/原创作品需求大 台影视人才西进趁现在

金马奖公布入围名单大陆影视作品表现优异。(图/翻摄自网路

记者曾俊豪北京报导

要讨论大陆影视产业,首先得认识「IP」这个名词,它指的是「Intellectual Property」,也就是「智慧财产权」,只不过,大陆的「IP」范围更广,作品延伸出来的周边商机都包含在内,甚至连一句广告词都能视为「IP」。业界人士直言,由于市场不断扩张,大陆对原创IP需求量大增,如今是台湾影视和文字创作西进的良好时机

北京光景映画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炜哲在接受《ETtoday新闻云》采访时提到,大陆影视产业几年前突然爆发性成长,但当时市场上没有足够的原创剧本,所以兴起一股「IP热」,很多人开始购买文字作品将其改编成电影,然而事实证明,并不是所有的文字作品都适合这样做。

▲北京光景映画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炜哲 。(图/受访者提供)

他指出,今年因为「阴阳合同」以及「税金」的问题,导致大陆影视产业资金投入减少,很多电影还因为合约问题而停拍。尽管如此,大陆三大视频网站:优酷、爱奇艺腾讯,每年的采购量加上大陆电影市场一年的产出已经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也因此,「内容」的刚性需求依旧存在,尤其是原创内容、原创IP。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台湾的导演和文字创作者而言,无疑是很好的西进契机。对此,黄炜哲建议,台湾的文字创作者在前期做文字和故事开发时,就应该和影视产业对接以利「IP的布局」。像是手中有一个故事,要先从网络小说着手,或是从文字出版物开始,亦或是直接从剧本开始再回去写小说,这些都是「IP布局」的策略,有利于作品日后的「变现」。

▲大陆影音网站「爱奇艺」 。(图/翻摄爱奇艺官网)

他表示,「原创IP」的好处在于,不管是小说、剧本或舞台剧,前期开发时就已经知道会被翻拍成影视作品,因此塑造人物场景都会更加「视觉化」和「立体化」。这样一来,不仅增加被翻拍的机会,也降低翻拍的难度。对大部分编剧来说,与其将别人的文字作品改写成剧本,还不如「重新写比较快」,因为光是人物的「立体化」就必须耗费很多时间

黄炜哲指出,台湾过去30、40年从好莱坞日本韩国累积起来的影视经验,大陆五年之内就已经经历完,也因此,新的创作很多都必须跟着大陆市场走,这样的「介入」,会让一些台湾影视工作者心存芥蒂,甚至放弃西进的机会。

但他认为,台湾很多文字工作者其文字能力非常好,影视作品也是清新脱俗,若是要西进,可以从台湾擅长的「现实题材」着手,像是《大佛普拉斯》和《血观音》就是此类型代表。至于大陆的影视公司必须在前期介入,也可以换个角度思考──只有作品被更多人看见,想传达的精神思想才能有被广泛传播的机会,不然影响力永远局限在台湾。

▲大陆影音网站腾讯视频。(图/翻摄腾讯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