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航中国·红色财经:我国人民金融事业的开端

领航中国·红色财经)我国人民金融事业开端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瑞金成立

新华网南昌5月12日电(记者林艳兴、徐硙)在江西瑞金叶坪革命旧址群,有一栋只有两个小厅三个房间的砖木结构二层普通民房,这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旧址。这家于1932年2月1日成立的国家银行见证了我国人民金融事业的开端。

国家银行是根据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经济政策的决议案》要求和发展苏区经济的迫切需要而建立的。中央苏区史专家、赣州市委党史办原副主任凌步机说,巴黎公社的教训和苏联的成功经验,使毛泽东和其他根据地创始人清醒认识到,革命想要成功,必须一手抓枪杆子,一手抓钱袋子。因此,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诞生伊始新生红色政权就决定创立自己独立的金融体系

银行成立后,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暂行章程》,规定银行主要担负统一货币,统一财政税收,以及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支持苏区的生产贸易职能。同时,国家银行还受政府委托,代理国库出纳,代理政府发行公债及还本付息事宜。这些功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中央苏区的经济运行和货币流通,为苏区建设提供经济保障。银行在开办之初,包括行长毛泽民在内只有5名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成立后即着手设计印刷国家银行纸币,开始人民政权统一发行货币的尝试。负责人黄亚光根据当时苏区的具体情况设计出了壹元、伍角、贰角、伍分等面值的苏币票样。由于国民党对苏区的封锁印制原料稀缺,行长毛泽民带领工人克服了资金、设计、印刷等问题,在国家银行成立5个月后,即1932年7月,印制出第一批苏区纸币。货币以银元为本位,纸币为银币券,1元银币券兑换1银元,银元券为国币。瑞金市委党史办原主任刘良说,国家银行货币的发行与流通,逐步回收了各种杂币,使中央苏区的货币实现了统一,稳定了苏区的金融环境。

在履行货币发行和流通管理职能的同时,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还积极开展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等信贷业务。在银行成立伊始,银行便开展存款业务,接受中央财政部的全部库存现金20万元,作为国家银行的往来存款。同时,还通知党政军机关和国家企业在银行开往来存款户。从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始,根据毛泽东的要求,国家银行开始吸收群众存款。1934年3月20日起,国家银行开办储蓄存款业务。据记载,当年仅瑞金支行就吸收存款2600万元(均为银元),按照目前市场银元的文物价格计算,相当于现在的90多亿元人民币。后来由于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随红军长征,这些存款全部无偿奉献给了革命。

发放贷款也是国家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根据苏维埃国家银行先后制定和颁布的《定期放款暂行规定》《定期抵押放款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银行的贷款发放对象涵盖农业、工业、粮食调剂、合作社、对外贸易等各个方面,不仅发展了苏区经济,也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活跃了苏区经济,改善了农工生活。

凌步机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的建立,不仅有力促进了苏区的生产和贸易,增加了政府的财政税收,巩固了新生的苏区政权,对当时根据地的建设起到了重大作用,还培养了一批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干部和人才,为以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和中央领导机关撤离苏区,进行战略转移。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的工作人员编入中央第二野战纵队第十五大队,监护国家总金库的资金,参加突围转移。次年10月到达陕北,与原陕甘晋银行合并,改称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