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东港共和新村之美! 王立皓:可以仿效釜山变身「台版甘川洞」

共和新村非常的优美,可是大部分建物却遭强制拆除。(图/本报资料照,下同。)

记者谢欣辰/采访报导

屏东东港镇的共和新村在18日遭法院强制执行处执行官、军方还有警察强制执行现场履勘,东港共和新村自救会会长王立皓气的在脸书发文,「台湾政府的良心难道都被狗吃了嘛!」让人不禁思考商业经济的发展文化景观环境的保留,为什么非得站在对立天秤的两端呢?《东森新闻云ETtoday》特别邀请守护共和新村的捍卫者王立皓接受专访。

共和新村褪去当年战争气氛 却面临拆村危机

日治时代末期,日本海军航空队在屏东大鹏湾抽砂填土的方式,为当时在大鹏湾海军航空队服务的军士官兴建了一座「军官宿舍群」,也就是今日共和新村的前身。共和新村见证了日治时期至国民政府来台的岁月,完整了保留整齐排列的日式建筑防空洞、鹅卵石战略碉堡、龟壳状防空洞,还因全村超过2分之1的绿化,被誉为「东港的绿肺」;虽早已褪去当年的战争气氛,但却面对国防部与屏东县政府的拆迁危机。

国防部2003年12月开始执行「共和新村」改建计划,同时将大鹏湾的训练中心撤迁,由大鹏湾国家风景区管理处接收,结束军事机构角色,屏东县政府2005年5月核发建筑执照,实地落实眷改政策,开启了眷村居民长达15 年的家园保卫战。

王立皓:「眷村不是文化资产问题,而是一个扎扎实实的人权问题。」

「如不是自己亲身经历,不会知道今天的眷改军人他们的样子,到底是国军?还是流氓?」从小在共和新村长大的王立皓愤怒指控国防部的「鸭霸」行径。王立皓在91年(2002年)因为国防部即将推动眷村改建政策,惊觉老家即将不保,直接辞去了在台北的工作,回东港推动眷村文化保存工作,他曾骄傲的说,「我环岛过,拍过无数个风景,到过很多的社区深觉共和新村之所以能被当时的日本人誉为「小苏州」,除了整体社区景观的规划、设计及其让人赞叹的水土保持,特别是它闹中取静的环境特色,让共和新村同时也拥有东港镇后花园的美称!」字字流露出身为眷村子弟爽朗直白的个性。

但是,现在王立皓眼中「最美的风景」即将被国家「强制」拆除。对此,他严肃表示,「不要再把眷村推向文化资产的视角,一直以来,眷村的问题不是文化资产的问题,而是一个扎扎实实的人权问题。」

若军方一开始守法 眷村文化或许能续存?

王立皓举出三点厘清事情演化的过程:

一、活动中心因废弃多年,军方从来不作为,任凭荒废,共和耆老发起募款修缮,军方的角色只是要求自治会提出修缮申请,同时签立切结,修缮完后交由军方以公产管理,并非交给自治会使用。

二、活动中心并无军方所言收费图利,全因社区社团向发展协会申请场地作为晨间运动使用,协会在经与社团商议后,酌收清洁费作为场地维护使用,这是双方的共识,发展协会本身没有财力,更没有仰仗军方任何资源,全靠自筹维护,何来收费图利?如果公产均不能收费,那请军方解释为何游泳池可以收费营运?既然都是公产就必须一视同仁,游泳池从此开放免费供镇民使用。

三、监察院纠正国防部眷改程序瑕疵,此举造成共和新村住民权益受到严重影响,国防部难辞其咎,行政机关知法犯法,遭纠正还能那么理直气壮,国家威信简直遭军方践踏荡然无存,既然已经遭到监察院纠正,所有眷改行为都必须立即停止,为何还会有日后报复性的拆除及兴讼?

他说道,「如果军方不是那么的贪婪,一开始就守法,人民依旧可以安居乐业,共和新村仍原样续留,眷村文化依然续存,东港镇的后花园必然成为东港观光的热点,人民何须与之冲撞、陈抗虚耗社会无形成本?」

韩国甘川文化村从「破村」变观光景点。(图/记者赖文萱摄)

政府到底重不重视文化资产? 韩国甘川洞成最佳范例

王立皓常以韩国釜山村甘川洞作为例子。位于韩国釜山村的甘川洞因老旧、破落被形容为「韩国的破村」,但韩国政府2009年积极活化当地,并未花大钱盖高楼或整修,而是在政府、民间团体合作下,经过维修和重新油漆后,得以保持原有的面貌,将历史痕迹保存下来,之后更请来艺术家绘画壁画,注入艺术元素,成为韩国热们旅游景点。

「别人眼中的黄金、希望、创意与再生的能量,却是我们眼中的垃圾,落后,环境脏乱点,治安死角;文化资产保存?别人行动下发光发热的成就,我们缓慢原地踏步的纸上谈兵。」看到同样是因战争而生的老旧村庄,却因政府的处理方法不同,导致两极化的下场,王立皓相当忿慨。

尽管屏东县政府及文化部文化资产局于2018年公告将共和新村列入历史建筑,却仅「日治时期」才算文化资产,过去七十年由妇联会增修的连栋平房都须拆除。「我们原本以为申请过后会是共和新村的保护伞,但没想到却是害了它。」王立皓眼神愤怒却又无奈的说道。

违反居住正义? 政府强制拆眷村 夺走不只住家还有文化价值

而老旧眷村被强制拆迁,让原本住在那的居民顿时没有了家,究竟算不算违反居住正义?据联合国《经社文公约》第 11 条、以及其对应的第4号、第7号「一般性意见」中已明确指出,「不应狭隘或限制性地解释住房权利,譬如,把它视为仅是头上有一遮瓦的住处或把住所完全视为一商品而已,而应该把它视为安全、和平且有尊严地居住某处的权利 。」

居住权保障的不仅是狭义的财产权,更重要的是确保每个人基本的居住需求获得「适当」的满足,且居住条件能不断提升;每个人的居住权都应该被保障,禁止歧视及差别待遇。居住权是「安全、和平且有尊严地居住某处的权利 」,不论居住的状态是否合乎国内法律。国家必须与人民真诚磋商,寻求避免迫迁之替代方案;不得不迫迁时,须确保其拥有替代住居,并提供法律救济管道。

王立皓对此表示,「民国92年眷村改建实施至今,国防部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已经完全违背这个公约的精神与主张,可笑的是,台湾竟然也是国际两公约的缔约国。」

▲ 东港共和新村文史工作者王立皓 。(图/本报资料照)

异乡故乡 眷村人的心酸史

陪着共和新村一起奋斗了16年的王立皓说,「其实共和新村在多位专家学者的鉴定下,认定「保存」将会无限增值,却被国防部、屏东县政府文化处、立委、民代多方打压下,让南台湾的瑰宝一再受创,也相对扼杀的东港镇的观光内涵,这背后若非卖地求荣,还能有什么。」

命运的偶然,让原本在中国各地的人们异乡变故乡,他们在台湾这块土地扎根,却在政治变迁、社会时空不同下,因为眷改条例的施行,失去了一切;而眷村特殊的文化价值,并不是空留文物与老照片,就能重现历史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