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性仁/香港旺角事件之探讨

香港旺角发生街头冲突,警察压制参与者。(图/翻摄自PassionTimes 热血时报

文/刘性仁

香港一向乃是以法治及自由著称,2016年2月8日晚,由香港所谓本土成员发起的暴乱,导致至少125人受伤,其中2人伤重,61人被捕(52男9女,年龄介乎15至70岁),这些香港本土派成员以不满香港特区政府环署查无牌摊贩为由,挑起与香港警方的冲突,并于现场纵火、袭击警员警车记者。一个事件仿佛如台湾二二八事件查缉私烟情节,但台湾的二二八是擦枪走火及沟通不良;而香港旺角暴乱从各种证据及媒体报导所言,恐怕并非擦枪走火般的单纯,是一场非偶然、有预谋报复的一连串港府及北京当局宣战的味道,从整个事件发生下来有偏激化及暴力化的趋向,有近因更有深层次的结构因素,值得后续深究。取缔问题并非不能讨论,有没有过度执法也必须经过调查及认定,但显然旺角暴乱事件,笔者认为,事情演变下来有几项非常明确是不足取之处:一、 攻击警方等于挑战法律: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最后一道防线,特别是在香港有法制传统的地方,袭击警员、警车等脱序行为,就算诉求再怎么正当也失去了道理,并且还有后续法律追溯的问题。

二、 暴力纵火行为不容姑息:正逢过年期间水火电等问题格外必须注意,抗议人士竟以暴力纵火行为,若伤及无辜及警方其责任岂能放纵不处理?不断投掷砖块玻璃瓶甚至垃圾桶、同样已经是构成危险现行犯,必须加以逮捕,否则如何维持一般守法市民所享有的各项权利

三、 攻击记者是对全民及知的权利之一大挑衅:采访是记者的天职,必须给予记者基本工作权的尊重,议者可以行使缄默或拒绝受访,但万不能攻击记者本身或破坏其采访工具,这对民主是很大的伤害。

▲香港旺角发生街头冲突,警察疑拿枪遏阻暴动。(图/取自PassionTimes 热血时报)

四、 散播恐怖及制造攻击武器的行为必须严惩:适逢全球各地都对反恐如火如荼之际,Restart-HK(香港重启)等抗议团体,竟在网站上载明数个多个自制武器的教学影片,包括电枪烟雾弹弩弓等,这种散布仇恨及恐怖主义的行为,实为人道主义者所难以接受。

五、 破坏和平价值及毁损香港形象心态可议:旺角暴乱事件所采取的一连串抗争行动及后续发展对于整体香港形象都是有很大的伤害,特别是在过年观光旺季之际,发生暴乱难道不会损及观光及重创形象吗?这岂是爱香港的行为?

六、 政治动机透过社会运动来实现很不道德:从反国教雨伞和政改方案的失败都让抗议者的政治动机无法实现,但透过社会运动来包藏政治动机实在很不道德,特别是在过年期间,完全置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于不顾。

七、 香港本土主义变成港独,已不再是言论自由而是违反基本法层次问题:多少政治运动及社会运动,在香港也好,在台湾也罢,都是以本土来支持其正当性,现在香港本土主义慢慢变成乃是以建立香港人的身份认同为号召,以族群意识与中国人及大陆人区别的一种标志性标签,这种敌视与仇恨,使本土主义变成是病态与偏激的,而非正面积极性的论述。

有议者论,当本土主义与极端势力合流,香港将永无宁日,因为丧失理性,以暴力来表达诉求已经逾越法律界线;仇恨自私已经不管香港观光及全民利益,在过年期间还要制造暴动其心态可议;以网路及制造社会动乱的心态,散播恐惧与仇恨的行为与恐怖主义并无多大区别,这岂是人权者及人道者所能接受?

总之,警察执法是否过当,取缔是否合宜都可以讨论,因为社会是讲道理的,而非迷信暴力,香港此时此刻需要理性主义抬头,需要化解仇恨并尊重法制,任何暴力攻击行为都是不对的,是过不了法与理这两关。因此理性多数中道的舆论声音必须勇于发声,要拥护基本法的基本价值及法律权威,不法者就必须以参与暴乱等罪名起诉;同时政治主张不应以廉价的社会运动来迷惑及动员,更不应当结合外部力量让事件复杂化,因为暴乱行为是无法获得国际的支持,香港社会更不应该纵容激进行为所制造出的英雄主义

其实大家都清楚暴乱事件的真正目的,破坏之后的企图心是什么,暴力革命是无法取得民众及外界的肯定,推翻既有的制度体制和政府机器。却提不出一套新的论述,更无法获得民众的支持。过年期间发生暴乱事件是人为的,是不乐见的;而台湾却发生天然的悲剧,也同样是不乐见的,我们要惜福要珍惜眼前的一切,不要等到失去时才来悲叹缅怀曾经拥有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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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性仁,北市,博士,中国五权宪法学会成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讨论与声音,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