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远/先追80亿工程款 再讨论柯P拆公车道的410万

▲忠孝西路公车专用道拆除。(图/记者周宸亘摄)

文/吕秋远

眼见市长拆除忠孝西路的公车道,交通部立刻发了这篇杀气腾腾的新闻稿,容我引用最重要的这一段:

「倘地方政府未能有完善之事前评估或执行配套,至事后有闲置、拆除情形发生时,交通部除督促改善外,并不排除追回该项补助款,且作为以后年度计划型补助款补助额度之考量参据。」

白话文就是说,「你要是没事拆除以前的工程,以后我就不再补助你。」

容我们来统一标准,根据审计部在102年的统计,地方政府与交通部相关的工程中,至少有十项违法、浪费公帑、预算暴增的情况,以下就让我们来看看,交通部何时要处理:

第一名:新北市政府之安坑一号道路安祥路至安坑交流道),金额46亿6901万。

这项计划,原本就未依照预算法规定编列,也未按照经建会建议修正计划,导致预算暴增。于此同时,新北市政府办理都市计划变更迟缓,又未依权责厘清施工用地范围,也没有办理公有地有偿拨用作业,施工用地未能适时取得,严重增加土地取得成本。

第二名:新竹县政府之118线关西外环道路新辟工程,茄苳联络道路,金额14亿1171万元。

这项计划的规划路线原本就有问题,基本路线一再变化,甚至必须重新办理都市计划与环境影响评估,后来更增加编列预算2亿1319万元,工程兴建成本增加甚多。

第三名:云林县生活圈道路系统建设计划,67线拓宽工程,金额5亿4180万元。

一开始地方政府经费不足,就已经减项发包,导致路口道路衔接工程、新建桥梁引道未能完成,延宕三年,仍未完工。

第四名:高雄市政府之交通管理系统建置工程,金额4亿6949万元。

这一项系统耗费甚多,但并未整合其他交通系统计划,仅能提供壅塞与改道讯息,后来只能委托其他民营公司办理重整计划,却还是只能播放政令宣导消息,自动车牌辨认系统也无法发挥与赃车与违规车辆比对之效益

第五名:高雄市政府之高52线拓宽工程,金额4亿1736万元。

本项工程并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估,也未规划排水措施,导致雨季积水,又未设置挡土墙,往后至少将要再花费3亿元重建。

第六名:台中市大肚区华南路新辟工程,金额3亿3550万元。

各审查机关在一开始就反对工程必要性,市政府也未曾分析可行性与兴建效益,更未设置休憩环境与生态保护,征收20公尺宽之道路,却有14公尺未曾使用,工程进度还延宕六年。

第七名:台东县政府之大武渔港航道疏浚工程,金额6840万元。

疏浚后港口还是持续堵塞,况且港区土地并无使用权利,砂石无法堆于港区,导致运输费暴增,至今仍无法解决。

第八名:新北市政府之中和区山沟加盖工程,金额3206万元。

以统包招标却未统包监督,招标前并未评估地沟渠护岸强度,开工前又未能清除地上物与施工用地。后市政府已经知道厂商缺失,却任其继续施工,即便协商求偿未果,也并未立刻提告。

第九名:嘉义县政府之中仑风景特定区温泉取水工程计划,金额1884万元。

县政府无视施工风险与可行性评估,第一期工程时间就已经延宕原订之四倍,还未取得足够温泉量。第二期工程挖出大量泥浆气体,导致县民私有土地下陷。然而至今仍无足够温泉量使用,且初期竟然未向业者征收温泉取用费图利私人,后来经纠正后才改善。

第十名:新竹市政府之新竹市沿海17公里观光带建设基金植栽工程,金额1479万元。

起初规划就已经权责不清,不知应该由哪一单位统筹,后来又欠缺厂商养护,植栽工程也未能按照标准施工,导致植栽枯死。

这是102年与交通部有关的工程,请问交通部,是不是应该先追究这将近八十亿的工程款,再来讨论柯市长所耗费的410万元?

●作者吕秋远,硕博士毕,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律师。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