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远/谢和弦呛公开性爱片 我只觉得恶心
谢和弦的离婚私事,唯一的教育意义就是,以他现在的行为,除非他的配偶同意离婚,否则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非常低。
还没离婚,就高调向配偶以外之人求婚,在爱情上或许很伟大,但是在诉讼上,大概是很少见的自杀行为。不过,我不是要谈这件事,而是要谈一则他在网路上所发的限时动态:
「淫荡国的国王,最喜欢在看电影时,趁别人不注意,硬要吞精帮我吹喇叭。在床上的骚样,更爱要求我射在她脸上。性爱影片,其实我都还有原始档,本来不想毁了妳,但要继续这样闹下去,就跟妳拼了吧!让你永远嫁不出去,去拍A片吧」
▲ 谢和弦发限时动态,表示握有性爱影片。(图/翻摄自谢和弦、吕秋远脸书)
各位亲爱的同胞,如果你看得懂中文字,请记得永远不要跟亲密的人一起拍亲密影片,除非你能确定影片在自己手上,「绝对」「不可能」外流,即使电脑坏掉、手机毁损,维修的店员也不会偷走;即使分手,那个男人或女人也会很有风度的把影片销毁。否则,绝对不要拍任何影片或照片。
偷拍、涉嫌妨害秘密罪。偷拍以后散布、再加上散布猥亵物品罪。如果以散布影片或照片这件事威胁对方,涉嫌恐吓罪。讲这种话的人,不是蔑视法律的问题而已,而是为何要摧毁一个曾经爱过他的人的人生?
她曾经爱过他、对他好、愿意拍摄影片取悦他,但是后来的结果,竟然成为网路上被人观看的对象、别人D槽的收藏品,这无论如何,都不该是人应有的行为。
两个人的感情究竟如何,不是外人可以任意评论的。但是他这样的行为,已经严重触及到道德底线。我不能做些什么,只能希望各位姊妹,无论如何都不要接受任何人的恳求,做所谓「留下两人美好回忆」的这种事情。
说难听点,两人还在一起,随时都可以做,干嘛摄影留念?两人已经不在一起,留下这种东西也不会想要再看,一时不慎,还会被散布,成为自己永恒的恶梦。
请不要,做这种事。而拿散布这种事来要胁曾经爱过的人,我只觉得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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