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批新店植物园区「1坪12元」被盖豪宅 市府:尽速厘清

博文昨在新北议会业务质询。(翻摄画面许哲瑗新北传真)

何博文出示2007年、2008年至2018年3张空拍图。(翻摄画面/许哲瑗新北传真)

何博文出示2007年、2008年至2018年3张空拍图。(翻摄画面/许哲瑗新北传真)

2007年土地空拍图,可见屋主建物规模逐渐扩大。(翻摄画面/许哲瑗新北传真)

民进党新北市议员何博文日前在议会质询指出,新店二叭子植物园区遭民众私设建物、车库道路水池,甚至滥垦滥伐,规模从2007年起逐渐扩大,市府持续放任,讽刺「1坪土地12元,那我也来买!」;对此政局表示,初步了解主建物为既存建物,照理说其余设施已在去年认定违建并拆除,本周将开会厘清

二叭子植物园园区位在新店安坑双城路,自然生态多元丰富,是一处充满天然林次生林的原始山林,获「安坑绿宝石」美名。

何博文昨在议会业务质询,拿出2007年、2008年至2018年共3张空拍图,发现园区内遭人私设大型建物,且规模年年扩大,从一座大型建物,陆续私设水泥道路、车库与水池,山坡地从2007年仍绿油油,2018年已成一片光秃,疑似遭到严重滥垦滥伐。

何博文质疑,根据财政局提供的资料换算,遭滥垦的土地座落二叭子小段76-51、76-106、76-107,共3笔地号面积达1464平方公尺,约500坪左右,承租1坪只要12元,「如果一坪12元可以长期霸占,那大家都来租!」

「一般市民砍树都不行,为何这个人可以在植物园内滥垦滥伐?」何博文痛批,本案早有民众多次检举,市府却持续放任规模扩大,让人诧异。

工务局詹荣锋回应,建物应是早年兴建的既有建物,后来扩建、兴辟道路,照理说应该是违法的,会再了解状况;副市长谢政达允诺,1周内找到解决方案

财政局长泰兴说明,该土地原为新店市公所所有,屋主1977向公所承租土地,2012年北县升格由财政局接手,重新与其订定租约,因屋主符合身障资格自宅使用,租金予6成,以土地申报地价5%换算,每坪约40元,并非何博文所指的「1坪12元」,原则上承租人只要没有违约,不会突然收回土地。

至于何博文质疑扩建、滥垦滥伐问题,李泰兴表示,会由农业局、工务局了解是否违规使用土地,并厘清建物有无申请相关建照,这周会召集相关单位研商,必要的话将到场现勘,若属违建就拆除,若有违规则要求改善。

财政局副局长郭淑雯补充,这3笔地号中,1笔为林业用地、2笔为水利用地,2018年接获民众检举,地政局会同农业局、水利局调查,其中主建物兴建于1986年,属既存违建、不需拆除,道路则因早年即为通行动线,加盖水泥铺面后不属违建、不需拆除。

郭淑雯指出,但后续新辟的水池、车库与铁门等设施,经农业局、水利局查证后,确定违反《区域计划法》,去年8月裁罚6万元,限期改善1个月无果,去年9月已移送拆除大队,后续拆除作业由工务局接手。

郭淑雯指出,今年5月再次接获何博文检举,但目前尚未到场现勘,正进一步了解何博文所指违建,是去年拆大作业后遗留的建物,还是屋主后续新建,周四将开会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