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师自杀理赔金争议 母告输征信社女友

李立庆曾帮陈菊官司,自杀理赔金母告女友

东森新闻记者曾铃媛郑仕欣台北报导

自称「律法先锋」、曾帮高雄市长陈菊打赢官司的律师李立庆,去年因为烧炭自杀,留下750万元的理赔金,结果他的母亲儿子的女友要归还150万,新北地院李母败诉。

2007年,李立庆替高雄市长陈菊打赢官司,让他一战成名,去年被家人发现烧炭自杀,留下一寿险笔理赔金,受益人除了家人,另一位是他的女友、征信社负责人廖芸芸。

廖女与李立庆交往近3年,位在松江路上这栋大楼是她以前上班的地方,但自从男友过世后,因为和李家人之间的官司,据悉她已经1年没有进办公室

李立庆死亡后留下一笔自杀理赔金750多万元,受益人分别是李妈妈和廖芸芸,原本协议两方均分,后来廖承诺愿意将其中150万送给李家,没想到事后反悔,双方闹上法院

新北地院认为这属于无偿赠与,廖芸芸有权给予前任意撤销。律师胡博砚表示:「赠与是方面做成的决定,那为了让她有防卫的可能性,所以才有特设说,在还没给与前,都有防卫(取消)的可能。」母亲告输女友,儿子的理赔金只能在没赠与协议前提下、按照原先的白纸黑字两方均分,双方面也不愿再对此做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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