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杠学者 质疑大同案并不单纯
大同17日举行股东会,现场拒绝媒体入内拍摄,图为股东在会场内开直播向外界传达股东会开会情形。(颜谦隆摄)
大同公股派与巿场派之争越演越烈,双方各有拥护者,昨日财经名嘴蔡玉真以小股东身分在脸书三问文化大学教授吴盈德,「吴盈德教授您为什么一直参加研讨会质疑大同外资、陆资,这是单纯的学术自由吗?」「您以法律专家名义出意见书给大同公司打官司,为何后面盖文化法学院印章?」「十几场研讨会您几乎无役不与,到底领了多少车马费?」质问吴盈德在大同经营权之争扮演什么角色。
蔡玉真在脸书PO说,大同频喊「有中资」、「公司资安有危险」来欺骗社会,已被看破手脚,大同现任董监事、福华电子的董监事恐怕以后要天天跑法院当背信罪被告;对于一些专家学者以特定立场和大同公司唱和论述中资和国安,她也很不以为然。
吴盈德受万宏国际法律事务所委托,「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73条之投资行为效力及所生法律效果」等事项,提出一份法律意见书,以个人署名,但意见书后面盖上文大法学院的院章。蔡玉真认为,万宏法律事务所受大同公司委托向股东提起诉讼,向法院递呈吴盈德这份意见书,委任律师也和吴盈德一起参加研讨会,意见书的客观性、正当性令人质疑。
另有大同股东质问,学术自由是普世价值,但如果学术研究牵扯利益团体,那就不是学术研究,而是戕害学术自由!吴盈德要说清楚的是他对国安议题的研究,是不是受到大同公司或特定立场影响、委托?
对于相关质疑,虽经询问,大同公司并未回应。文化大学法律系教授吴盈德则在媒体发表声明指出,从不介入大同公司经营权的纷扰,这本来就是自由市场的一部分,他从来没有攻击过大同的外部股东。
吴盈德表示,以一个近年来专注研究国安议题的法律学者来说,能在自己的国家,被可能是非法陆资的实质控制人,假借「大同自救会」名义登报点名批判,质疑他的本职学能与操守,此等侵门踏户之举,不知该说是荣誉?还是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