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杠学者 质疑大同案并不单纯

大同17日举行股东会,现场拒绝媒体入内拍摄,图为股东在会场内开直播外界传达股东会开会情形。(颜谦隆摄)

大同公股派与巿场派之争越演越烈,双方各有拥护者,昨日财经名嘴蔡玉真以小股东身分脸书三问文化大学教授吴盈德,「吴盈德教授您为什么一直参加研讨会质疑大同外资陆资,这是单纯的学术自由吗?」「您以法律专家名义意见书给大同公司打官司,为何后面盖文化法学院印章?」「十几场研讨会您几乎无役不与,到底领了多少车马费?」质问吴盈德在大同经营权之争扮演什么角色

蔡玉真在脸书PO说,大同频喊「有中资」、「公司资安有危险」来欺骗社会,已被看破手脚,大同现任董监事福华电子的董监事恐怕以后要天天跑法院当背信罪被告;对于一些专家学者以特定立场和大同公司唱和论述中资和国安,她也很不以为然。

吴盈德受万宏国际法律事务所委托,「违反台湾地区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73条之投资行为效力及所生法律效果」等事项,提出一份法律意见书,以个人署名,但意见书后面盖上文大法学院的院章。蔡玉真认为,万宏法律事务所受大同公司委托向股东提起诉讼,向法院递呈吴盈德这份意见书,委任律师也和吴盈德一起参加研讨会,意见书的客观性正当性令人质疑。

另有大同股东质问,学术自由是普世价值,但如果学术研究牵扯利益团体,那就不是学术研究,而是戕害学术自由!吴盈德要说清楚的是他对国安议题的研究,是不是受到大同公司或特定立场影响、委托?

对于相关质疑,虽经询问,大同公司并未回应。文化大学法律系教授吴盈德则在媒体发表声明指出,从不介入大同公司经营权的纷扰,这本来就是自由市场的一部分,他从来没有攻击过大同的外部股东。

吴盈德表示,以一个近年来专注研究国安议题的法律学者来说,能在自己的国家,被可能是非法陆资的实质控制人,假借「大同自救会」名义登报点名批判,质疑他的本职学能与操守,此等侵门踏户之举,不知该说是荣誉?还是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