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小基地危老屋重建新增容奖2%

内政部部务会报今天通过「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建筑容积奖励办法」修正草案。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为促进被已建筑完成基地包围的小型危老建筑基地重建,内政部部务会报今天通过「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建筑容积奖励办法」修正草案,增订重建计划范围内,建筑基地未达200平方公尺,且邻接屋龄均未达30年的合法建筑物基地者,给予基准容积2%的容积奖励,以提供诱因。

内政部营建署统计,全台危老案件平均重建计划面积为682.75平方公尺,平均申请容积奖励额度约为25.77%,其中面积未达200平方公尺的案件约占申请案件31%,又其平均申请容积奖励额度约为16%,其额度远低于整体案件。

内政部表示,有些小基地邻接建筑物屋龄均为30年以下建筑物,因邻接建筑物结构较无安全疑虑,不易再透过整合邻地扩大重建计划面积到200平方公尺以上,来申请至少2%的规模奖励。且因时程奖励逐年递减,使小基地逐渐降低重建诱因。

为降低时程奖励逐年减少以及规模奖励实施的冲击,因此,这次内政部修法新增第4条之一,凡未达200平方公尺的建筑基地,若邻接屋龄均为未达30年的合法建筑物基地时,即适用简化认定程序,给予基准容积2%奖励。

内政部指出,考量各类型危老建筑基地类型重建特性,今年5月已修正「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这次再修正「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建筑容积奖励办法」,使民众办理危老屋重建整合及申请容积奖励,能够更多元与弹性,也呼吁符合危老屋条件的民众,尽快提出重建申请,以保障自身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