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秦向环球讨《大约在冬季》等43首老歌千万授权金 获赔87万元

歌手齐秦近年在大陆发展,让不少如「大约在冬季」等经典老歌,又重新红了一次。(图/翻摄齐秦非官方粉丝团》)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歌手齐秦与环球音乐公司的版权之争,经2014年法院认定他有《大约在冬季》、《冬雨》等27首著作权后,获赔22万元;齐秦之后再依1985到1991年期间所创作的43首歌曲,向环球音乐要求给付1000万元授权金,北院3月13日判环球应给付87万7334元。

齐秦主张,他为「大约在冬季」等43首经典歌曲创作人,在先前的判决中,已认定环球音乐并无其中27首歌曲的著作财产权;齐秦于2001年以他经营的「虹之美梦」公司将音乐授权给环球音乐,直到2014年6月终止,期间环球音乐有将齐秦创作的音乐,授权给他人使用,应给齐秦授权金却没给,依合约要向环球音乐追讨1000万授权金。

环球音乐表示,先前判决中,已将少给的27首歌曲授权金判给齐秦了,齐秦不该再重复请求,且齐秦已虹之美梦公司代表名义,签署请求权让与书违反《公司法》223条规定,应属无效;另外,齐秦直到2018年5月31日才提告,也早已超过追诉期。

北院审理时,审酌齐秦的虹之美梦公司与环球音乐、自在音乐签2合约,原定于2005、2007年终止,但音乐公司仍持续给付授权金,认定双方默认合约继续履行,直到2014年间才以正式书信终止;至于环球音乐主张齐秦违反《公司法》223条,法官认为,该法条本意是要保护公司及当事人,并不是强行规定,认定齐秦代表签属请求权让与书有效。

有关追溯期部分,法官认为依本案债务性质,追溯期达15年,齐秦可追讨2003至2018年环球使用音乐的授权金,计算后判环球音乐须给付齐秦87万73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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