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士林地院女科長詐領加班費 辦理退休時自首獲緩起訴
前士林地院赵姓女科长涉嫌诈领加班费新台币1000余元,士检考量赵女自首犯行,并返还溢领加班费,日前处分赵女缓起诉一年,并应支付公库5万元。
士林地检署缓起诉处分书指出,赵姓女子案发时担任士林地方法院科长,去年4月至5月间以赶办行政公文事务等不实事由,涉嫌在线上人事差勤系统不实申报加班时数,导致士林地院陷于错误,核给8小时加班费,金额约1000余元。
赵女办理退休时,法院人员发现她的差勤时数有问题,赵女主动向士林地检署自首犯罪。
检察官认为,赵女涉犯刑法行使登载不实公文书、诈欺取财等罪,审酌赵女一时失虑、犯后自首、深表悔悟,并返还溢领的加班费,日前将赵女缓起诉。
前士林地院赵姓女科长涉嫌诈领加班费新台币1000余元,士检考量赵女自首犯行,并返还溢领加班费,日前处分赵女缓起诉一年,并应支付公库5万元。联合报资料照/记者李隆揆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