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领军方睦邻经费 前村长判缓刑

诈领军方睦邻经费屏东地院法官审结后判决前村长缓刑。(林和生摄)

前九棚村长陈坤隆担任村长期间,指示担任村干事吴姓女子假造单据,诈领军方睦邻经费,共计7万2084元,屏东地院审结后一审判刑陈2年、缓刑4年,须向国库支付30万;另吴女则判刑1年9月、褫夺公权3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发现,陈男担任村长期间,涉嫌利用中科院实弹射击后捐助的睦邻经费,原本用于自来水维护及修缮水管五金配件经费,但陈指示村干事制作不实单据核销,从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共假造11张单据申请补助。

经查,陈男2016年确实购买1万1916元水管五金配件后,后续并无水管毁损维修的情形,但仍逐月向乡公所申请睦邻经费,共诈得7万2084元,全都作为私用,法官审酌后认定涉犯公务员与非公务员共同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