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地检署破获不法集团以「投资广西南宁」名义非法吸金

桥头地检署破获不法集团以「投资广西南宁名义非法吸金。 (本报资料照片)

桥头地检署接获情资,有不法集团以假投资、旅游考察等名义游说民众参加传销组织,进行拉下线佣金吸金,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检警单位成立专案小组全力侦办,于年8月4日搜索上线32岁蔡姓男子、27岁江姓男子等人位高雄市路竹区、桥头区、台南市归仁区等住居所,查扣中国大陆银联卡、 存折、U盾(类似大陆帐户金钥等物,并拘提蔡某江某,带回下线关系人证人等共计21人到案说明。

专案小组调查发现,江某、蔡某等人组成之不法集团未实际至大陆地区广西南宁进行投资,却对外诓称投资广西南宁「纯资本运作」之经济活动,自2016年间起,运用多层次传销手法,以高额奖金诱因,招揽民众投资,入会门槛人民币6万9800元(折合新台币约 30 万元),成为会员后即得招揽他人为下线,依招揽下线的人数多寡,分为主任、经理老板阶级,并依比例将新加入者所缴交之款项分配,将下线所缴会员费往上分红予上线成员,渠等所取得佣金、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主要系基于介绍他人加入,而非基于其所 推广或销售商品劳务,初估每人不法获利约新台币100至200万元。

检方漏夜讯问后,认被告蔡某、江某等2 人违反刑法第 339 条诈欺、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18条、第29条等罪嫌重大,惟无羁押必要,分别谕知交保1万 5000 元、5万元。

检方呼吁投资人,应循正当合法管道进行投资理财,对于以各种强调保证获利、高报酬,只需拉下线、商品虚化之投资方案需谨慎进场,勿轻信不法分子投资术语,以免血本无归,甚而误触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