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公校教职员退抚支出因年改省下167.3亿元 全数挹注退抚基金

教育部统计,109年公立学校退休教职员的月退金优惠存款,因为年改而省下167.3亿元。(林志成摄)

政府推动年金改革后,每年省下的钱必须全数挹注退抚基金。教育部今天表示,去(109)年公立学校退休教职员的月退金及优惠存款,因为年改而省下167.3亿元,后续将由各级政府循预算程序编列于111年度预算,拨付退抚基金。

依《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恤条例》第40条规定,退休教职员依退抚条例规定扣减退休所得后,各级政府每年所节省之退抚经费支出,应全数挹注退抚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前开挹注退抚基金之金额行政院会同考试院于次年3月1日前确定后,再由基金管理机关依据预算程序,编列为下一年度预算并由各级政府于年度预算完成立法程序后拨付之。

又依退抚条例施行细则第102条规定,各级政府将所属退休教职员前一年度依退抚条例规定计算后减少支付之优惠存款利息及退抚新制实施前月退休金(含月补偿金)金额,汇送教育部审核汇整后,由教育部报请行政院会同考试院确定。

教育部1月26日邀集财政部、行政院主计总处、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及相关主管机关开会研商,并确定去年度应挹注退抚基金之金额及后续经费拨付时程事宜中央机关部分,应于111年6月30日以前完成拨付;地方政府部分,由财政部及行政院主计总处分别以中央统筹分配税款、一般性补助款于111年4月至6月间,代为分3次平均拨付。

教育部统计,上述应挹注退抚基金之金额,优惠存款利息为159亿2861万269元,月退休金(含月补偿金)为8亿1007万4671元,共计167亿3868万49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