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通过「两例」 劳动部:今年中秋恐没连假

▲对于要「一例一休」或「两例」,各界主张不一。(图/记者季相儒摄)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对于全面周休二日修法,要采「一例一休」或「两例」,各界看法不一。劳动部20日表示,假如通过的是「两例」版本,今年中秋节,可能无法放连假(9月15到18日),希望大家支持「一例一休」。

立法院临时会预计于7月21日审查行政院劳基法「一例一休」修法草案,劳动部20日公布最新说帖,以今年中秋连假为例,加以说明。

劳动部解释,今年中秋节的4天连假(9月15到18日),是雇主比照公务员行事历,将9月10日(礼拜六)的「休息日」,和9月16日(礼拜五)的「工作日」对调,因此,在9月10日补上班的前提下,9月15到18日就能成为连假。

劳动部强调,假如劳工休假制度采取「两例」,根据劳基法规定,「例假」是「除天灾事变突发事件外,劳工不得出勤、上班」,在此前提下,若雇主把9月10日(礼拜六)的「例假」,和9月16日(礼拜五)的「工作日」对调,就会违法(等同要劳工在「例假」补上班)。

值得注意的是,公务人员可透过「例假」挪移,形成连假。劳动部说明,在法律上,公务员和劳工的「例假」定义不同,公务员的「例假」,没有可出勤与否相关规定,可以「1日换1日」,将「工作日」和「例假」调换。

相较之下,劳工若采「两例」,将受限于法令规定,失去把「工作日」与「例假」对调的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