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改版吧!编一份有意义的所得分配统计

20年来台湾出现了「非典就业」、「工作贫穷」、实质薪资经常倒退,而高薪族群的收入却快速成长,在两极化发展下,贫富差距怎可能改善?图/本报资料照片

主计总处日前发布「家庭收支调查报告」,去年所得差距降至6.12倍,创四年来最低,听起来好像取得不错的成绩,惟观察近几年的资料会发现,变化甚微。不只如此,20多年来除了金融海啸那一年略高,其余年份都在6.1倍左右,不动如山。

或许会有人说,数字没变化代表所得差距没扩大,说明政府的重分配政策有效得改善贫富差距,是一件好事。此一推论看似合理,其实不然,因为我们长期所称的所得分配、所得差距都是五等分位,何谓五等分位?就是让全体家庭依所得高低排序,分成五等分,例如112年如我国家户总数912万户,五等分的每一等分有182万户,如此可以看出两件事,其一可以观察最高所得组(前20%)占全体所得的比重,以此了解所得集中度有没有升高,其二可以拿高、低所得组相除,据此可以研判所得差距有没有扩大。

依家庭收支调查,前20%高所得家庭所持有的所得占比,十年来(103~112)只由40.1%升至40.5%,变化不大,所得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情况不明显。同期间所得差距从6.05倍微升至6.12倍,十年来也没有明显变化。进一步观察民国90年以来的情况,前20%高收入族群的所得占比反而由41.1%降至如今的40.5%,以此而言,20多年来台湾贫富差距非但没有扩大,还获得改善,但是有人会相信吗?这样的论述一定会被讥为不食人间烟火。

想想,20年来台湾出现了「非典就业」、「工作贫穷」、实质薪资经常倒退,而高薪族群的收入却快速成长,在两极化发展下,贫富差距怎可能改善?所得集中度怎可能降低?统计和感觉之所以背离的原因,在于这里谈的所得分配,都是五等分位,在五等分位下所谓的高所得族群,只是名列前20%者,称不上有钱人,前20%有很大的比例仍是中产阶级,但如果看廿等分位,取前5%观察,结果就不一样了。

这份家庭收支早年还有十等分位,如今只有五等分位,我们自然找不到前5%的所得分配情况,参考综所税档资料可发现,前5%的所得集中度民国90年为22.2%、102年24.9%、111年27.8%,所得向有钱人集中的情况年甚一年,非常明显,相较于五等分位的钝化,廿等分位敏锐反应贫富差距扩大的现象。

平日大家提所得分配、所得差距,没有人会管它是五等分、十等分或廿等分,最后只得到一个笼统印象,台湾所得分配非常平均,而这显然是严重误解。其实美国为了解所得集中的情况,还会观察前1%、前0.1%、甚至前0.01%,只有如此,所获得的数据才有意义,也才能看到真相,我们如今只观察前20%,然后说所得分配平均,非仅不食人间烟火,也是个笑话。

家庭收支调查历史悠久,可溯至自民国43年台湾省政府办理的薪资阶级家计调查,20年后,民国63年这项业务移至行政院主计处,到今年已有半个世纪之久。当年这份报告在前言如此写着:「家庭收支调查,为重要调查统计工作之一,其主要功用在于搜集一般家庭收支及其所得来源资料,予以整理分析,作为对个人所得分配研究之一种指标,并可提供改善国民生活,增进社会福利,以及厘订经济发展计划之参考。」

当年没有大数据,只能透过调查推估,然而在统计人员努力下,报告中还是有十等分位的资料,也可以看到前10%所得集中的情况,如今统计资源丰富了,但发布的资料却愈来愈粗糙,遑论廿等分位,就连十等分位也早已不见踪影。想想,这样的所得分配统计,还能实现当年序言的理想吗?不言可喻。

我们认为,综所税档资料虽好,然未涵盖全体家庭,所得的定义也与家庭收支调查有些出入,两全之计,应由主计总处循综所税档等资料,加以调校,研编新版家庭收支报告,让现行五等分位扩至廿等分位,如此才是正办,否则依现行编法,加以调查环境日趋困难,再过十年、二十年我们的所得差距恐怕还是6.1倍,投入这么多资源所编得的统计年年如此,不动如山,实在是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