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法仲介学生到陆校念书 教部移送12家业者最高将罚100万

▲12间疑涉违法大陆留学业者教育部将移送检调。(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教育部今(8日)指出,为遏止代办与仲介留学大陆行为,教育部近日依两岸条例行政程序主动搜集、查核相关证据,并将疑涉违法的12家代办与仲介留学大陆业者移请检调单位查处,并说明,违反者将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大陆近年积极招揽台生赴中就读,不仅有大陆大学在台设点国内业者也配合推出留学代办。教育部对此表示,依据两岸条例第23条前段规定,「台湾地区、大陆地区及其他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为大陆地区之教育机构在台湾地区办理招生事宜或从事居间介绍之行为」须经教育部许可,惟目前政府政策并未开放。

教育部也说,复依同条例第82条:「违反第23条规定从事招生或居间介绍行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另因此类案件涉及两岸条例第82条之刑责规范,教育部均会移请检调单位调查、搜集事证,由检调单位移送法院审理

教育部进一步指出,自89年以来,发现疑涉违法仲介留学大陆之案例均已主动移送检调机构查处,提醒代办与仲介留学业者,应注意两岸条例规范及现行政策,以免误触法网,更呼吁不要以身试法,挑战法规红线,未来也将强化法规宣导、案件调查与移送作业,以防止此类违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