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出中小学免费课后服务
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今后,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可免费享受放学后1-2课时的课后服务,服务方式将包括社团活动、校园体育一小时等实践活动。
2月22日,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正式印发。深圳将从2021年春季开学起,分批稳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所有在籍学生及家长可自愿选择参加,有关经费由政府保障,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
《实施意见》明确,由政府主导,推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学校具体落实并承担主体责任,整合各方资源,鼓励校内在职教师和退休教师积极参与,或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解决校内资源不足问题。
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所有在籍学生。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至18:00止,进行1-2课时的课后服务,各学校可根据不同学段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在服务内容和方式上,《实施意见》提出,学校可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社团活动、“校园体育一小时”等实践活动;开展学生自主合作探究、自主作业、自主阅读与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整合资源,按规范程序引入社会机构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项目;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活动中心、少年宫、科技馆、高科技企业、德育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文化馆等场馆,开展参观、学习、训练、体验等活动。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学校开展的课后服务项目,不得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不得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统一补课。
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纳入政府经费保障
在经费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有关经费由政府保障,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
各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经费预算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作为控制数,科学统筹,实行项目管理编报。公办学校按项目纳入学校年度部门预算;民办学校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经费预算,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拨付至指定的民办学校监管账户。
为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实施意见》提到,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学校课后服务质量监督组织,建立学校课后服务绩效评估、备案制度,定期对课后服务项目开展督导评价。对于违规使用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乱收费或进行集体教学、统一补课的,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