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下个母亲节 不再流泪──赖幸媛与王毅的秘密管道(三)

1996年,上万大陆配偶家庭夫妻长期两地分隔。图为一位「台湾先生」在参加「海峡两岸通婚权益促进会」活动时,抱着小孩向政府陈情。(洪圣飞摄)

在这之前,为了跟小孩团聚,刘茜穷尽方法。她先要求前夫送养小孩,由现在的先生收养,在大陆完成公证法律程序,然后向台湾法院声请。因为先生已有子女,当时的两岸关系条例规定不能收养大陆人民,刘茜的声请被驳回。找个台湾人来收养自己的小孩,便成为刘茜剩下的唯一途径。她拿着菜篮菜市场火车站市立疗养发传单,看看有没有好心陌生人愿意出面收养她的小孩,被赶过几次,还是有空就去发。为何跑到市立疗养院?刘茜告诉我,她猜想那里可能会有病人家人长期疏远,经济弱势,又没有家人照顾,她年轻力壮愿意免费照护,只要对方收养她的小孩。刘茜经济情况不好,先生生病了,连带的先生多疾的亲戚也常需要她照顾。她一个人打两份工照顾三个台湾人,在只能弱弱相扶的生活世界里,多看照一个人,她认为没问题,只要小孩能在身边。提到小孩,刘茜说,每次返陆看小孩,最痛苦的是不知如何跟小孩说再见,小孩不放妈妈走,无法理解为何要丢下他回台湾。刘茜趁小孩上学时,偷偷登机走了,后来只要妈妈在,小孩就不肯到学校。她也曾跟小孩说妈妈出门买菜了,然后跑到机场去。后来我曾见着了彭小弟,高壮得像牛犊小男生,已是青少年了,还总是抓着妈妈的长发跟东跟西,不放手。

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小文女儿幼小,被迫分离的小女儿在大陆由亲戚带,小文写给陆委会的陈情书上写着:

没妈的孩子像根草,所受的委屈和不安可想而知,每一次与女儿短暂相聚又再分离的痛苦好比心头一块肉被割离般地滴血,当我一次又一次听到她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渐渐转成绝望的啜泣声,并哀凄无助地问:妈妈,到底我什么时候才可以跟妳住?

小孩的要求很卑微,但大人无法给答案。小文对我说,有次她对镜梳妆,女儿问说妈妈妳的梳子很漂亮,妳要把梳子带回台湾吗?「梳子是妈妈的当然要带回台湾」,「我可以当梳子吗?让妈妈放在行李箱带回台湾?」

二○○九年的母亲节,透过徐中雄委员陈雪慧主任的安排,刘茜、郑小文和其他几位处境相同的姊妹记者会,她们手上拿着康乃馨,哭着身边没稚儿。我陪着陆委会同仁出席,回应她们的诉求,我说:「明年,她们的母亲节将不再流泪。」其实我心里没有十成的把握。

郑小文一开始的作法和刘茜一样,陈情陆委会希望修改法律,让已有子女的丈夫能收养大陆人民。刘茜并在廖元豪教授的协助下申请释宪。陆委会同仁收下她们的陈情书上呈,刘德勋主委文末写下他对主管业务的指示:一、既非生父的小孩,又非养父小孩,他到底为何?二、有无其他方式来台?批示的时间是二十二时十三分。我可以想像他在疲惫了一天后,灯下仍思考这问题该如何解套。刘副主委清楚修法缓不济急,小孩转眼就十二岁,马上就过了可以来台依亲门槛,他要同仁在不修法的情形下,从行政命令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