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在台自杀的日军将领──美军中校侵吞台湾黄金案之19(炳文)

3月中旬左右,新升任的联络组组长贝格上校收到了艾文思一封正式的自白书,答复他有关黄金接收的问题,这份自白书是由旧金山注册公证人公证过,也成为开庭时的证物之ㄧ。

这份自白书是艾文思对黄金移交解释的第一个版本,在这版本中,他虚构了曾将第一批4箱黄金移交给葛敬恩的情节;以交待他的确转交了全部共8箱的黄金给中方。此时艾因仍具有军人身分,所以自白书中完全不提爱隆生在上海贩售金币的事,因为这种行为已经踩到军法的红线,会立即触动军法起诉的机制;而艾文思 非常清楚:军法审判将对其相当不利。

(以下就是艾文思在第一次自白书中所虚构的情节,但隔年在FBI的口供中,他又以这版虚构为基础,再加码了更荒缪的情节)

……我同时告诉日本人:至于中方如何对待日人,将会受到日人是否交出黄金这个因素所影响。因为据我了解:此时中方正倾向没收日人的私有财产,同时将他们通通关进集中营。我告诉他们:目前释出任何和中方合作的举动,都有助于日人能获得较好的待遇。当时我的任务之一就是促进中日双方的和谐,我认为我所撮合的这项移交,是造成陈仪(葛敬恩的上司) 于来台后次日所发表的一段(措词温和的)广播,广播中他要求日人全心全意的和中方合作。他并强调:对于任何愿意合作的日人,他看不出有任何理由、也不会忍受没收他们财产的行动,任何人只要愿意,都可以无限期的留在台湾。同时这项移交,也成功的让我从葛那里取得了不处罚主管这批黄金日军的保证。当我带着第一批黄金来到淡水河边(应为圆山基隆河边)中方的临时指挥所时,葛正卧病在床。他的一位会说些许英文的助理 Goh 先生代表葛接受日人带来的黄金,他同时也谢谢这位日人的诚实,并保证不会处罚他。当时因为没有秤可以使用,所以我们也无法确定该批黄金的数量。在当天移交的过程中,让我感觉到:中方人员在客套中却掩饰着傲慢与神秘兮兮的态度,我也说不上来当时我为何有这种奇怪的感觉。事后我将这桩黄金移交的事告诉了我的主官,他指示:今后所有黄金的移交,都由日籍主管军官直接交到陈仪本人。

●1946年3月20日

贝格收到了艾文思寄来的自白书后,加注了自己的意见而写了一份总结 (summary),然后将这份总结送给了上级和中方。他在作证中谈到:为此和中方人员又开了好几次的会议;同时,美方也主动展开调查。而美军中国总部调查单位的人员,也特别飞到台湾询问他相关案情。

艾文思在这份自白书中,所加码的一段移交4箱金币给金葛敬恩的虚构情节,对中美双方无疑都投下了一个震撼弹;就陈仪而言,这已经将他手下的第一号人物牵连进去,如果不查明清楚,不但无法向南京方面交代,同时对于刚刚起步的接收工作,势将产生不良影响;对美军联络组而言,艾文思的自白和原田所供的情节相差甚远,谁是谁非,必须查明。而且艾文思从头到尾,对黄金的数量完全不提,有违常理。而在他到葛总部移交黄金时,连箱子都不打开,便交给了一位连名字都搞不清楚的人,完全不像是一位经过训练的G5中校军官。 所以贝格写了一份详细的报告给他的上级,同时将这件案子交由上海美军总部的军法单位(CID)来处理。

●1946年4月,联络组忙于结束遣俘工作

自2月分开始,美军联络组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安排遣返日俘的船舰,据中美会议决定:每日将有3艘轮船驶台输运日俘,两艘停基隆、一艘停高雄,每日可载15000名,约3月第一周末以前日俘可以全部输送完毕。

【美国大使馆给中方的公文】美国政府始终认为:为免除中国境内恶势力,所有在中国之日籍人民均宜于最近遣送回国。⋯⋯,美国政府并认为允许留用者,应仅限于若干赋有职务上或技术上专长,而中国政府一时无适当的人才接充之日侨。且过去记录能证明彼等并不危害中国之和平与安存,并无重要的管理人地位,⋯,同时彼等并无极端军国主义会社之职员。

●台湾长官公署和美军在处理遣返日籍技术人员方面不同调

在遣返日籍技术人员方面,陈仪希望留下越多越好,但是美军却只同意暂留1000名。几经折冲,美军终于答应台湾可以留下5600人,但限定在1946年底要全部遣返完毕。台湾方面阳奉阴违,偷偷多留了2191人(7791);而且该年底,也未依约清零,仍旧留用了917名,直到1949年,才全部遣送完毕。

虽然美军在1946.2月和中国方面约定了留用的人数及时程,蒋介石也为此发文告知台湾。但到了7月的时候,美国方面仍然不放心,又透过外交途径,向中方阐明美军希尽快遣返日人的迫切原因(容见后文)。

葛敬恩转蒋介石于1946年2月22号来电。(图:国史馆)陈长官卯寅世酉机电:近据美军驻台联络组报称:(一)美总部已同意台湾得暂时保留日本平民技术人员5600人,连同眷属约24000人共约28000人。(二)上述技术人员及其眷属之遣送,由中国政府自理;应于本年底前完成。(三)美军在台人员将于本年4月底前全部撤退除,一项所列28000人外,美方允于4月15日前将所有日俘、日侨遣送完毕。

警备司令部限令4月10日前,日俘全部遣返完毕。(图文:作者炳文提供)

在遣返日军方面,当时东京的盟总和台湾的警备总部则有一致的急迫性;美军的考量的是安全;担心日俘闹事,而中方考虑的则是粮食,因为当时只要求日军保留了3个月的粮食。(图文:作者炳文提供)

●1946年4月2日,原田被以战犯嫌疑遭到拘捕

(其中原田的情况比较特殊,他只是一个主管经济的军官,虽然曾经在东北驻扎过,但据他自己所言:他不曾有任何和中国军队作战的纪录,更谈不上犯过任何战争暴行。笔者认为:原田之所以被以战犯的名义扣押,主要就是因为他是本案中最重要的证人;一旦被遣返,失去了联络,则本案就根本无法进行了。因而中美双方都不愿意将他遣返;可能就用这个名义把他拘留下来;一方面继续接受调查,另一方面如果需要,可直接将他送到美国出庭作证。)

图为在东南亚某地受审的日本军官,其中大都是因有虐待盟军战俘的纪录。(图:澳洲军事纪念馆)

●1945年4月12日,安藤利吉遭逮捕

这一天警备总部同时将包括安藤利吉在内的30余名战犯逮捕。因他们都集中住在富田町,所以逮捕行动同步进行。

●1945年4月13日,首次开庭

【中央社本市讯】今日薄暮,中央社记者随同台警备总部林处长秀栾前往拘捕安藤、谏山等战犯。渠等适在准备晚餐,林少将宣布彼等罪状时,安藤早呆若木鸡故作镇静,谏山则惶惶不安,身体微抖。半小时后,安藤与谏山被押入本市高等法院之军法司法合组之调查庭。侦讯前安藤静坐不动,谏山为然长叹,似有不胜今昔之感。7时7分开始侦讯,庭上严肃,空气紧张,8时半侦讯终结。(图文:作者炳文)

(照片:作者炳文提供)

(照片:作者炳文提供)

【中央社本市讯】关于日战犯原台湾军司令官陆军大将 安藤利吉、日军参谋长等十余人,于13日下午3时在台湾高等法院付与非公开审判。(图文:作者炳文)

●1945年4月13日,12师团长人见中将服毒自杀

安藤吉利等数人于前晚遭到逮捕后,警备总司令部即令其余各地师团级领导于次日到台北报到。第12师团长人见秀三中将13日依令北上,然未投案,却迳赴富田町宿舍区,而后服毒身亡;他是战后唯一在台湾自杀的日军将领。

1937年,人见秀三任步兵第十九联队联队长时,参加了占领南京之役,其后曾率部在南京城内参与了南京大屠杀。这可能是他对未来感到悲观,而选择自杀一途。

【警备总司令部109 号公报】原日军第12师团长,人见秀三中将,于13日早晨奉警备总司令部命令,由高雄趁火车前来台北,同日晚上9点21分抵台北后,即赴宇垣副参谋长官邸,宇垣少将遂告知拘留所(原军司令官官邸,注:位台北南昌街)内情况,并希其即前往拘留所投案,此时人见中将乃称欲写家信,并询问野村副官:有无静室,后即入该官邸之副官室内,至晚上10点半左右,宇垣少将着副官请人见中将就餐,乃发现该中将已于室内服毒自杀,遂立召军医诊疗,已告无效。

※自杀警语:珍惜生命,自杀不能解决问题,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 若需咨商或相关协助可拨生命线专线「1995」、张老师服务专线「1980」或卫福部安心专线「1925」。

【未完待续,炳文专栏每周五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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