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金币最后的归宿──美军中校侵吞台湾黄金案之27(炳文)

艾凡思返国退伍后,在加州Santa Barbara所购买的住宅。该房目前在该地只能算是中价的地产。(照片 : Google Map,作者炳文提供)

●艾文思案黄金最终去向

被艾文思盗卖的金币一共有1998枚,根据美国媒体的报导,其中有97%于1946年被寻回,其余不知去向。所以笔者推测,连同正式移交给陈仪总部的4箱金币,最后共约有3940枚(约118.5公斤)回到了台湾银行的金库中。

国府1949年自上海运台的3、4百万两黄金,根据国际货币基金会(IMF)的记录,到了1951年只剩下153万两(95公吨)。那一年台湾的恶性通膨大致已经解决,美援也已经在望,政府不再需要变卖黄金过日子,更不需要动用到这118公斤金币,所以据判断:这批金币目前应该还在台北中央银行的金库中。

台湾从日人接收时帐面上完全没有黄金(原田佐证词),而后经历大陆黄金运台、恶性通膨、1951年剩余的153万两,而到达今天422公吨的储备量(全世界第13,金额只占外汇储量的0.059%),对走过1947年的人们来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也是一件骄傲的成果。

●艾文思

据铃木源吾的回忆文章,艾文思在两次的讼案中用尽了他所有的不法所得,另外卖掉了他在Santa Barbara的住宅、游艇以及所投资的公司。他于1985年卒于北加州的Hayward。

艾文思于讼案期间(1947年12月)和太太(Doris Boyer Evans)离婚。Doris是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的后代,离婚后她从秘书开始作起,最后和人合伙成立金属铸造公司,并且作得很成功。

在第二次的审判中,Doris最初应检方邀请为证人,但因其前后说法不一,检方临场放弃,她隔日即转而成为被告方的证人。Doris对艾文思的财务,尤其是现金部分,交代的非常不清楚,而且语多保留;譬如她声称:艾文思服役的4年期间,她曾经将卖店的现金15000美金放在身边达半年之久,而后再放在银行保险箱中,艾回来后,她打了个借条就交给他,这点让检方非常不解,但也拿她莫可奈何。

●原田佐

原田佐是一个典型军国主义的少壮军人,曾经接受过严格的军事教育。他曾是总督府参谋部的杰出军官;以少校的官阶掌管台湾战时经济的规画。但战败了,他不得不低头,任由一个高中毕业、小零售业主出身的美国中校所摆布。而他来美国作证的头半年,又受到了几乎是战犯的待遇;白天或可自由进出营中的餐厅,但晚上则必须回到警闭室(Guardhouse)。在那个驻有上万美军的军营中,他大概是唯一一位每天进出餐厅、营舍的战败皇军。营中许多官兵上一次和日军交手的时候,是在你死我活的太平洋或菲律宾战场,彼此之间的交往及记忆只有流血及死亡;如今昔日敌人竟然在同一餐厅进餐,这些美军脸上所表现的,必然是鄙视与憎恨。

原田平日在营区的一言一行都受到检视,开庭时被告律师在交叉质问中,似乎掌握了他生活的一些细节。

据铃木源吾在给葛超智的信件中谈到,他认为:这些细节都是军营中的管理人员所故意泄露。所以铃木和原田佐是在一个敌视的环境中度过了近一年的时光。但这和盟军俘虏在日本战俘营中所受的虐待、屠杀又算得了什么了,要怪只能怪军国主义。

二战后,日本被遣返的军人几乎立刻面临失业、饥饿和贫穷,同时也遭到一般老百姓所轻视。不少人就在路边摆摆地摊,卖卖旧货。(照片:US Navy . NARA,作者炳文提供)

原田佐案后从美国遣返回日本的过程,似乎经历了一番波折。他从台湾来美以前,是中华民国的战争嫌犯,曾经被警备司令部关押了一年多,但也没正式起诉。由于有案在身,本案结束后,依规定,他必须遣返回台湾。

原田归心似箭,所以在1947年就请求台湾的警备司令部把他的案子做一个了结,如果无罪,就让他直接返回日本。警备司令部在当年9月8日就通知他:调查已经结束,不准备起诉他。但由于公文的流程,这份结案书在本1948年初,都没有送到美国的战争部。

我们从盟军战犯处的档案中,找到了有关原田释放的一些公文,从这些公文中可以看到:因原田在本案中相当配合,检查官极力促成他直接返回日本的愿望。他的妻子原田俊子,也于本案结束前,1948年2月21日写了一份请愿书到东京的盟军总部;请求美国军方查明办理。相信这也是最终的结果。

耐人寻味的是,以上的这些交涉过程,不知是如何为被告律师所获知,也因而以此质疑这是原田佐和美军交换条件的行为。

我是现在被拘留于贵国加州San Pedro的要塞内,原台湾军参谋陆军少佐原田佐的妻子。 终战后我与先生的父母,还有8岁的长男和4岁的次男,在少额的收入下辛苦地继续生活,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先生能平安无事的归来。 和先生最近的通信中得知:中华民国那端已发出不起诉公文,现在只剩贵国还以检察官方面证人,拘留我的先生。并得知若与此调查工作结束后,美国会再将我先生先送回中华民国,再送回日本。听到这样的消息我日夜十分的痛心。 希望你们能尽快调查,让我先生能早日重获自由,并特别恳请希望贵国能允许直接送他回来日本。 1948年2月21日,长崎县上县郡仁田村久原八五原台湾军参谋陆军少佐原田佐 妻 原田俊子此致:联合国总司令麦克阿瑟元帅阁下(图:美国政府档案,蔡宜珊翻译,作者炳文提供)

从这份检察官于1948年3月22日给战争部的公文中看出:检查官也希望促成于案子结束后,让原田从美国直接返日,其原文大意如下 : 艾文思案将于3月23日开庭审理,4月10日左右结束。届时,据我们所知,原田可以返回亚洲。当初,原田是直接从福尔摩沙经旧金山带到这里的。他自 1947 年中旬抵达以来,一直被关押。在本案中,他给予检察官个办公室出色的合作,因而,他希望直接回到他在日本家人身边的愿望,就是我们的愿望。我们有台湾省战犯法庭判决原田无罪证明的副本,编号「Cheng-19 of 36th Year, September 8, 1947」,已由国务院和司法部转发给我们。但是,我们必须保留这仅有的一份,以供审判期间使用。该文件本身当然是中文的,我们没有翻译。我们相信可以根据这封信安排他于指定日期返回日本。美国检察官 詹姆斯 卡特。(图:作者炳文提供)

【未完待续,炳文专栏每周五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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