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光复后第一桩贪渎大案──美军中校侵吞台湾黄金案之1(炳文)

1945年10月25日受降典礼盟军代表席,其中包括了杜鲁门总统的私人代表洛克(前牌左三着西装者)。前排右一(据判断)为联络组长顾德理上校 ,他军装左袖上的两个箭头符,代表他有在海外服务两年的资历。依年龄看来,右二应该是联络组参谋长柏克上校(40岁),但不知何因,他没有驻华美军的臂章,按照当天的签名簿,右三这位上校可能是Col Holly。按照签名的顺序及官阶,作者判断二排右一可能是艾文思。(照片来源:网路,炳文提供)

1945年10月5日美国陆军福尔摩沙联络组Army Formosa Liaison Group(简称美军联络组)的民政主管(Civil Affairs,部门代号G5)艾文思中校,随同中华民国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前进指挥所抵达台北。艾文思此行的任务是在民政事务上,例如美金的汇率以及台币的发行,转达美国官方的意见(advise);同时也应美军总部的指令,调查台湾战后萧条的经济,尤其是粮食供应的问题。

艾文思下机后在一次台湾银行的会议中,询问有关台湾黄金的储备量。台银主管当场回答说:完全没有。但日军主管经济事务的原田佐少佐(少校),于次日向总部查询后回报:台湾日军(第十方面军)握有120公斤的黄金,但这些黄金与台银无关,也不在帐册上。艾文思闻讯后,顿时兴起了贪念;于是,他趁着中方忙于接收之际,又仗着美军联络组民政事务主官的官威,在往后的一个多月中,瞒上欺下地侵吞了其中的60公斤,共计1998枚金币;并于1945年11月间,借着差旅之便,和另外一位不知情的同事爱隆生上尉,分3次将黄金偷运到上海,并在当地台籍商人黄在义的协助下(联络组翻译员黄在荣之弟),于南京路大森银行等处,将金币脱售,共得赃款约10.6万美金(相当于2021年的163万美金)。

1945年11月26日,艾文思以家庭因素为由,匆匆赴上海美军总部办理退伍,从而彻底从宝岛消失。总计,他在台湾前后只停留了7周。

艾文思离开台湾之时,正值日军人心惶惶、濒临遣返或受审之际;「日本黄金」的传闻,却逐渐从日军总部传出,当然,也传到了长官公署。

1946年2月2日农历大年初一,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的领导人陈仪,写了一封信给美军联络组组长顾德理上校,礼貌的 询问:怎么中方所收到的黄金数量和日军报上来的数字相差了这么多。顾德理认为兹事体大,立刻约谈了日方相关的经手人,并且展开调查;才赫然牵出了光复后第一桩的贪渎大案。

1946年5月10日,美军联络组在完成了原定的任务后,撤离台湾。案子于是就交由上海美军的调查处(CID)来侦办。此时,嫌犯艾文思已经退伍。美军调查单位只得于完成调查以及收集到相关证据后,于1947年交由美国司法部接办。1947年5月17日,联邦调查局(FBI)于加州艾文思家中,将其逮捕;而后于1947年11月2日由洛杉矶联邦法院开庭审判。据当天美国新闻报导:被告所盗卖金币中的97%,已经(从上海的银行或银楼中)寻回,但仍有数十枚却始终无法寻获。

这件案子堪称是光复后第一件的贪渎大案。犯案人美军中校艾文思,其作案手法的大胆与粗糙,在在看出他的自大与骄傲。而为了脱罪,他所捏造的一些荒谬情节,更看出了他卑劣的人品。相反地,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和他对应的中、日官员却应对得宜。日本军官,虽处战败,但还是一丝不苟、上下有节;而中方幕僚,在面对美国军官无理的要求下,却能句句针锋相对、处理有板有眼;两方官员都显出了他们的基本素质。美军当局据报展开调查后,不惜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并且动用庞大的资源,设法将嫌犯绳之以法,这也显示出美军对法制以及荣誉的重视。

本案中金币储藏、取得以及移交的地点,分别分布于台北总统府方圆5公里以内;上海贩售黄金的相关场所,则座落在南京路东西3公里的范围。公元2000年以前,自博爱路底进入台北植物园后门,在左前方不远、紧临园区地界线之外 (台银房舍区),可以看到3座日治时代的建筑;它们竟然和原田以及艾文思作证时所描述的藏金地点相似。根据原田的证词,1945年11月的某一段时间,其中的一栋,曾经被用来作为当时日军军需部(Supply Department)的保管库;也曾经短暂地存放过本案中的3箱黄金。如今,这3座建筑物早已被拆除,而盖上了台北著名的顶级豪宅──松涛苑。

(作者为旅美退休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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