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隔离标签」彩虹族群? 跨性别转宿改「专区」

台湾24日禁止同婚宣布违宪,跨性别议题又慢慢浮出水面。(图/合成资料照)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大法官24日通过释宪第748号,也间接承认台湾同志婚姻合法性,让支持者欢呼「终于等到这一天!」但在「彩虹族群LGBTQ」中,跨性别者常受到忽略,台大一名跨性别者想申请转到女宿,递交住宿组要求的申请文件,却在最后关头被挡下,不但被「强迫出柜」,还得继续忍受住在「不认同」的地方。这名同学小妤化名)自我认同是女性,在男宿却得「假装」自己是男性,不但要把头发剪短,连日常的盥洗、洗澡、洗贴身衣物都怕受到「异样眼光」困扰;明明在一般生活中,同学与朋友都认为她是「女生」,不懂为什么必须要强迫「住进男宿」。去年10月小妤由校内心辅中心转介,向住宿组提转宿,原本只要医生证明家长同意书,但之后又追加由当事人宿舍空位、拿到3名室友本人与家长的同意书,再填写「特殊需求报告单」;经过几个月的寻找室友的「强迫出柜」,她成功递交所有相关资料,但住宿组同意后,被学校高层用「其他同学会抗议」、「跨性别者会骚扰『异性』」的理由驳回申请。

▲台大的跨性别学生想转宿,根本无法可行。(图/东森新闻,下同)过程中,转宿严苛的要求也引起台大性平会的注意,希望学校能将多元性别的转宿规定制度化,但因为受到学校高层的驳回,住宿组也表示未来不会再承诺跨性别的学生可以用这个方法转宿,等同于「无法可办」。台大学务处也在9日的行政会议中,通过跨性别都用个案专案方式处理,并在宿舍同楼层成立性别混宿的「友善区」,但同寝室还是必须为生理性别相同的人。性平会表示,专案处理模式没有一定标准流程,像这个案例,小妤花了极大力气收集资料,却仍被高层的一句话变成「一场空」,订立制度才是保障跨性别学生的权益;另外,学务处提案通过的「性别友善宿舍」,美其名是「友善」,但划分方式还是用生理性别作为单一依据,仍属于「标签」的行为,就算有性别认同的医师证明,还是输给「生理性别」,得强迫自己处在「不友善的异性环境」中。

▲学校宿舍都以「男」、「女」做为区分标准。

性平会指出,这项提案不只忽视跨性别者的自我认同,在混宿楼层与「生理性别相同的人」住在一起还是没有解决「相同性别认同」室友的需求,这凸显出一些校务人员对多元性别缺乏认知,才会制造「隔离式性别友善专区」;如果校方真的有心想处理,应该将转宿跟友善专区双管齐下,对按照流程申请转宿的小妤,也必须履行「同意转宿」的承诺。校方则回应,法定性别认定是国家机关权责,学校必须依法行政,生理性别不同但心理性别相同是不是能住在一起,社会上还没有共识,但「性别友善区」的订定会邀请学生代表、在住宿生组织会议中共同研议,不会强制以学校意见通过;至于小妤的个案,会优先安排她转宿到混宿的交换生双人套房,也同意让她独立居住,如果有经济困难,会协助处理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