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虐童致死/恐怖表姨妈诓「婴灵附身」!联手虐殴女童关狗笼 上诉求减刑遭驳

外婆捧着一岁半小孙女遗照。(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震惊社会的台南1岁女童遭集体虐死案,台南地院一审成年人故意对儿童杀人罪,判虐杀女童主犯薛彗昀及男子李嘉伟无期徒刑,均宣告褫夺公权终身,薛女丈夫何耿贤重判18年,薛彗昀意图以患有「思觉失调型人格障碍症」求取减刑,不被合议庭采认,台南高分院21日上午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可上诉。

台南地院一审判决指出,未成年之生母薛女(另由台南地院少年法庭判刑13年)离婚后独自抚养女婴,并自2018年11月7日前某日起,带同女婴借住于其表姊薛彗昀(女童之表姨妈)位在台南市开元路的租屋处,与成年人薛彗昀、其夫何耿贤、友人李嘉伟共同居住,其等间具有紧密生活共同体之关系,亦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成员关系。

薛彗昀、何耿贤、李嘉伟3人及未成年之薛女,均明知女婴为年仅1岁6个月左右,不具自理生活能力、需人照顾之儿童,却自2019年1月1日起,共同基于对未满16岁之人施以凌虐(即妨害幼童自然发育)之犯意联络,由薛彗昀假借薛女前曾堕胎,以此虚构该堕胎婴灵附身女婴身上,再佯以「李芸熙」名义在其等「吃喝拉撒睡」脸书群组中告知何耿贤、李嘉伟、薛女,并谎称:女婴晚上不能睡,每日只能吃1次,否则婴灵会更加壮大,因而危害众人。

▲可爱的小孙女遭到4名大人轮番虐打致死,外婆悲诉「人在做、天在看」。(图/记者林悦翻摄)

薛彗昀并于1月8日起谎称,因婴灵作乱而导致车祸事故,但因婴灵作乱而使被害人生命迹象极不稳定,为不使婴灵壮大,须使女婴晚上不能睡,每日只能吃1次等语。故其等4人即轮流阻止女婴入睡,一见到女婴出现睡意或入眠,即以指甲捏肉、掌打、或手持「不求人」、「爱的小手等物,殴打仅包覆尿裤、未着任何衣物之女婴手、脚及屁股等身体部位,且每日仅喂食女婴1次、180CC奶粉,以此上开方式凌虐女婴,造成女婴身体多处瘀血、瘀青,且营养状况逐渐恶化,期间李嘉伟及何耿贤为阻止女婴入睡,于情绪暴怒下,甚至将女婴抱起,摔在铺设棉被床板等处。

薛女亦曾将女婴与薛彗昀所饲养之幼犬,一同关在狗笼内。一再反复以前开方式,对女婴施以非人道之凌虐,造成女婴身体遍满瘀血、瘀青、及左脑顶部蜘蛛膜下出血等伤势,营养状况则接近临界线。

1月15日凌晨,薛彗昀等4人主观上虽已预见女婴甫年满1岁6个月,如继续施以凌虐(不喂食、不能睡觉、要一直哭),甚至加以身体上殴打等行为,将导致女婴死亡之结果,竟将其等妨害幼童发育之犯意联络,升高为纵然造成女婴死亡,亦不违背其等本意之杀人不确定故意之犯意联络,先由薛女以鞭打等方式,阻止女婴入睡,并一直哭;而后李嘉伟自15日凌晨2时许起至5时许止,以「爱的小手」等物,愤而重手暴打女婴胸、腹及背部等身体部位,连续约3小时之久,造成女婴受有胸部、背部长条状血瘀青等伤害;继由薛彗昀、何耿贤接手,再以殴打之方式,阻止女婴入睡。直至天亮即早上约六时多许,始行罢手,而各自就寝。

▲4人发现情况不对后,立即将女童送往医院急救。(图/记者林悦翻摄)

直至同日下午5时许,其等4人先后睡醒后,虽发见女婴已体温下降、眼睛翻吊、生命迹象极为微弱,但均视若无睹,仍出门变卖薛彗昀之手机,再前往KTV唱歌。期间,李嘉伟因女婴已30多小时未进食,而喂食女婴清粥,然女婴终因「大面积之瘀伤,造中央血管(主动脉)之血液贮积于周边组织中,引发低容积性休克」而死亡。而其等4人于确认女婴死亡后,因讨论如何卸责,迟至15日晚上9时49分许,始由李嘉伟驾车,由薛女将女婴抱至台南市民生路「郭综合医院」急诊室求救。经医生急救后,女婴仍于15日深夜10时32分宣告不治死亡。

合议庭认为被告3人虽均否认有杀人故意,然法院依调查证据之结果,及被告薛彗昀等4人就本案起因案发过程、使用之凶器、下手力量之轻重、女婴受伤情况,并被告薛彗昀等4人攻击后之后续动作等具体情形综合判断,堪认被告薛彗昀等4人先共同基于对于未满16岁之人施以凌虐之犯意联络,于1月15日凌晨,其等犯意联络升高为纵然造成女婴死亡,亦不违背其等本意之杀人不确定故意之犯意联络,并因而造成女婴死亡之结果。故本案事证明确,被告3人不确定故意杀人之犯行,均堪认定,应予依法论科。本案上诉台南高分院,21日上午合议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决。

▼薛彗昀、何耿贤、李嘉伟等3人一审后认为刑期过重,上诉求减刑,但遭二审法官驳回,维持原判决。(图/记者林悦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