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小妈虐死1岁婴!她冷眼:剁一剁丢掉 恶表姊遭判无期徒刑
▲17岁小妈虐死女儿,主谋表姊今被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资料照/记者林悦翻摄)
台南一名1岁6个月大女婴疑似因打翻牛奶,惨遭17岁的薛姓小妈妈与其表姊、表姊夫及李姓男子等4人虐死,台南地检署3月中时认定涉案人等恶性深重,并依杀人罪嫌起诉,而历经5个月的审理,台南地院15日判小妈妈表姊、李男无期徒刑,而表姊夫则判18年徒刑。
回顾案情,2019年1月15日下午薛女发现女儿体温下降、眼睛翻吊,且生命迹象微弱,赶紧将她送医,但经抢救后仍宣告不治,而医方发现女童身上多处伤口,怀疑是家暴案件,便立即通报警方,才让4人恶行曝光。
检方调查,女童未满1岁半,与母亲及其表姊、表姊夫同住,而因不能以言语表达,平时仅能靠哭闹反应其所求,但也因此让母亲等人失去耐性,开始动手殴打她,甚至还用阻止其夜间入睡,并停止夜间喂食等方式对女童施虐。
检方表示,薛女、表姊夫妇及李姓友人事后坦承殴打女童,但矢口否认杀人故意。检方事后勘验涉案3人与薛女供述及证词、女童病历、解剖鉴定报告及相关事证,发现女童长期遭受凌虐,身体多处大面积新旧伤痕与瘀血,甚至还有脑部出血,认定3人有杀人故意。
此外,儿童的身心尚未成熟,因此特别需要被保护与照顾,且应当在幸福、关爱的家庭环境中成长,但薛女等3人却未善尽同居家庭成员的责任,反而长期施暴,甚至将女童凌虐致死,检方认为他们惡性深重,因此请求法院除重量处无期徒刑,而台南地院在历经5个月的审理,15日宣判,小妈妈表姊、李男无期徒刑,并褫夺公权终身,表姊夫则处1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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