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泰劳工会达成2点共识 盼延长外劳滞留期

台泰劳工会达成2点共识,盼延长外劳滞留期。(示意图记者李孟璇摄)

记者李孟璇/台北报导

泰国劳工部邀请劳动部于25日在泰国曼谷召开第17届台泰劳会议,商谈有关加强台泰劳工事务交流事宜,如今会议已圆满结束,台泰双方达成2点共识,但泰方表示,希望可以延长外劳在台的滞留期。

本届台泰劳工会议在劳动力发展署署长刘佳钧与泰国劳工部就业厅厅长Sumet主持下圆满闭幕,会议中双方就目前泰国劳工引进与管理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2点共识。

首先,为朝泰国劳工零行踪不明目标努力,泰方同意透过赴台工作行前讲习,加强向泰国劳工宣导行踪不明罚则,以及若未查获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就要劳工自行支付收容、遣送费用,而泰方也同意,如果泰劳无力负担时,将由泰方驻台代表处协助泰国劳工支付罚款、收容及遣送等费用。

第二,为协助雇主加速引进劳工,减少泰国劳工费用负担,双方同意简化直接聘雇申请所需相关文件,共同协助雇主以直接聘雇方式聘雇泰籍劳工,并加强推动专案直接聘雇,预计在会议后1个月内,双方工作层级将共同讨论具体作法

不过泰方表示,为促进泰籍劳工权益建议延长外籍劳工在台工作期限(目前上限为12年),同时希望取消3年期满须出国1日的规定,以降低仲介费用负担;对此我方回应,目前立法院已提出修正法案,劳动部将加强与立院沟通,以加速通过相关修正法案。

►►►关注2016,欢迎加入《ETtoday筋斗云粉丝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