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问题在运务而非债务!贺陈旦:有法条不代表公司化能成功

台铁(台铁提供)

行政院会今(3)日通过交通部「国营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草案,前交通部长贺陈旦表示,交通部应该先答复自己:政策上,台铁还要不要在西部跟高铁竞争?台铁员工也应该理解,员工权益来自于公司发不发得出钱来,而能否赚钱完全反映在运务品质上面,不是政府愿意解决债务就好。

贺陈旦对本报表示,他还没看到条例内容,不方便评论,但他认为不是有法条就可以推动公司化,这一点他持保留态度。关键还是要弄清楚:未来这个公司要甚么处境?最近政府好像很积极说要帮台铁承担一些债务,有助于公司化,但是承担债务这件事应该不会写在法条里面吧?这就表示,法条本身跟公司化是否成功,没有绝对的关系,应该还是要知道这个公司未来运务样态。

他举两个例子:台铁跟高铁在西部走廊,是否还是平行乃至于竞争的状态?服务东部的干线,是否还要从西部例如彰化等地方发车,中间还要停很多站?这都是要搞清楚,如何减少竞争风险,降低不必要的成本。「像是无效车站就不要再走了!最近还听说6月起普悠玛号要停莺歌,这表示这还是照着以往的服务样态,成本降不下来;停这么多站,准点率、安全问题就更加不稳定,」若能让运务单纯化,例如只让普悠玛号服务东部,可能前面这些事情风险就小了。

贺陈旦说,东西部旅客型态不一样:西部有高铁,又有高速公路客运车辆,所以台铁跑长途不容易获利;但台铁在东部可以说是独占事业,又有旅游资源,两种经营型态不一样,甚至可以成立不一样的公司。所以说公司要长成甚么样,如果连基本的运务,上位性的政策都搞不清楚的话,怎么去定法条来扣合这个公司呢?

外界一般认为,台铁员工只在意如何解决台铁债务、员工未来拿甚么身分;行政院、交通部只在意有没有公司化。没有人从台铁定位去着想。贺陈旦说,从员工角度,首先考虑当然是自己的权益,担心如果台铁有这么多债务,员工权益一定轮到后面,所以他们希望债务拿掉,且认为若交通部要公司化,先展现这部分的权益。

但是权益不是条例能照顾到的,贺陈旦说,权益最现实的就是发不发得出钱来,不管是薪水或奖金。但能否发出钱来,完全反映在运务上面,运务如果先天环境就是高度竞争,就要拿出品质,包括准点率、安全性或是交通时间短,否则很难跟高铁竞争,又如何有进帐?交通部一定要在政策上区分:台铁还要不要在西部跟高铁竞争,这要先答复自己。

第二,就算是台铁较无其他竞争的东部走廊,是否允许公司化之后旅游者跟返乡者票价不一样,春夏游季旅游票价还可以高一点,跟现在航空公司一样,要做区隔,才能使东部在有可能赚钱时,好好经营。这些定位都不清楚,员工权益从哪来?行政院、交通部一直讲公司化,却不知道公司该长甚么样,也不愿意减少班次,或是运价弹性,政策都没有,光是法条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