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綠能下包商涉超貸!2廠商抗告成功 台南高分院發回更審
检调追查民进党前中执委郭再钦与宸峰工程厂商蔡清旭等人涉以不实土地买卖资料向银行超贷,检方声押蔡清旭、蔡月娥及员工获准,蔡清旭、蔡月娥不服抗告成功。图/本报资料照
台南检调侦办光电弊案,追查民进党前中执委郭再钦与宸峰工程厂商蔡清旭等人涉以不实土地买卖资料向银行超贷,检方复讯后郭再钦以30万元交保,声押负责人蔡清旭、代表人蔡月娥及其员工等3人获准,蔡清旭、蔡月娥不服抗告,台南高分院今下午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南地院。
台南高分院表示,蔡清旭、蔡月娥2人自去年迄今有多次入出境纪录,但检方于去年5月间即对2人发动侦查、搜索,之后2人曾在侦查中出国,均如期归国,且被告等出国期间仅短短数日,与2人出境地点关联性低,难推认2人出国后就不再回国,而有逃亡之虞。
台南高分院指出,2人所涉犯之罪,最重者为违反银行法中诈欺银行且犯罪获取之财物达1亿元以上罪,惟此部分检察官所提出证据,尚不足使法院对2人犯行产生「很有可能如此」心证。原裁定进而推论2人因犯重罪而有逃亡之虞,所据薄弱。
台南高分院认为,2人于法院所述固与先前供述不同,惟2人对其涉案所为避重就轻陈述,本即人之常情。又本案案情固属复杂,但检方既已自去年间即已对2人开始侦办,若有意串证,早已完成,此项疑虑已不存在,何况检方从未发现2人有串证之情。
2人与证人间证述不一致部分,2人既已认罪,此项疑虑也已消除。且2人所述既与其他证人证述不同,反而是可证明他们之间无串证之情。至于蔡清旭扣案手机内备忘录资料固有遭删除部分,此部分有待检察官是否能予解密,但此举似与勾串证人或共犯无涉。
台南高分院也说,检方于去年间即对2人发动搜索,与公司、工程相关文件、手机、电脑等已为检方所查扣,检方既已整理相关金流、合约等证据,迄今即难再认2人有湮灭、隐匿证据之虞。
台南高分院强调,原审对2人裁定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显有未尽之处,2人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当,并非无据,因而撤销原裁定,发回原审法院另为妥适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