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锣湾泼漆案 3嫌判刑不得缓刑

男子郑启龙(左)与曾士晟(右)、曾士峰兄弟共谋林荣基泼漆,涉犯伤害罪遭到判刑。(资料照片黄捷摄)

香港铜锣湾书店」前负责人林荣基来台开店,男子郑启龙心生不满,与曾士晟、曾士峰兄弟对林泼漆,案经台北地院审结,法官考量3人认罪道歉,18日依伤害罪判郑4月徒刑曾氏兄弟各3月徒刑,都可易科罚金。但因造成林荣基身心受创,迄今未获原谅双方未达成和解,不宣告3人缓刑。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荣基原本今年4月25日,要在北市南京西路重新开张铜锣湾书店,持续宣扬对香港问题理念及诉求,郑得知后心生不满,找旧识曾士晟兄弟帮忙,计划对林泼漆。4月21日一早,3人在书店附近等候,曾氏兄弟见林现身,一路尾随至中山北路一段某家咖啡店待林入座用餐,曾士峰随即上前泼红漆、曾士晟则持手机拍摄,把照片传给郑。兄弟俩犯后到巷内变装,再与郑会合,一同逃回高雄

北院开庭时,3人承认犯行,但强调是表达政治性言论,请求法官从轻量刑,并当庭起身向林荣基鞠躬道歉,表明和解意愿。但林认为3人不是真心认罪,拒绝和解,不同意给予缓刑,建请法官判刑6月以上,以免再发生类似事件

法官认为,3人为智识成熟的成年人,却不尊重个人政治理念价值观差异,郑主导整起犯罪罪责较重。考量3人没前科,且认罪道歉,因此分判3至4月徒刑,都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