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常见争议/手脚不灵活、一年没看过的病 应赔?错

保险理赔常在「金额」、「手术」、「残废等级」的认定上,保户保险公司各有不同解读而生争议。(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今天的《理赔常见争议》栏目,仍然是由远雄人寿理赔部与大家聊聊申请保险金时,可能对保单条款定义及解读容易误解的地方。像是保户常以为手脚不灵活、一年以上没看过的疾病再就医,都可以获得理赔,其实不然,还是要对照保单条款非以自身感觉为主。

前一篇提到有些保户会以为所买的医疗险,会通通理赔任何就医行为,其实是还有细分险种,其理赔项目也有差异

可参考《理赔常见争议/只要有看医生 保险一定赔?错 非全赔 》报导。

而在许多保户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理赔时,常在「理赔金额认定」、「手术认定」、「残废等级认定」这三个方面,与保险公司就保单上写的条款及理赔定义,双方认同及解读产生差异。

譬如说,以下二种状况是保户常误解的地方。

保户常问:「我的手脚不灵活,为什么保险公司说我不符合肢体机能障害?」

因为肢体障害的认定标准,需依照「残废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的约定加以审核。

而在保单条款附表就已明确规定「遗存障害」、「丧失机能」等认定的标准。

保户应参考其标准,而非仅以自身感觉或医师口述而加以认定。

还有保户也会常问:「我是因为泌尿系统结石就医,保险公司为何说我两年前就有就医纪录无法给付。」

因为保户对于就医的认知,可能是以为一年没有就医,就认为没有问题了。

但对于一些容易复发的疾病,可能会遭保险公司以《保险法》127条,投保前即在疾病中为由,拒绝给付。

建议民众在投保前,应详加注意要保书上所询问的健康告知事项方可避免投保后就医误认可为理赔的争议。

资料提供:远雄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