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AIT打枪且假冒元首 府恐追究周刊法律责任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针对壹周刊美国国税局(IRS)北京办事处网站查询,总统马英九因符合「肥咖条款」,须向美国缴税,有知情人士透露,查证程序错误百出,甚至假冒元首名义府方不排除追究法律责任。无独有偶,美国在台协会(AIT)发言人金明今天也召开记者会打枪周刊,强调北京同事消息来源,并非针对马总统的情况

据了解,知情人士指出,马英九当年申请绿卡英文名字是「Ying-jeou Ma」、生日则是1950年7月13日,不是周刊向IRS去信查询的「Mark Y.J. Ma」和「1950/07/12」,可以看出可靠性正确性令人质疑。

此外,另有法界人士表示,周刊假冒元首名义,以「My name is Mark Y. J. Ma, and now I have one year position in Beijing,…… 」 向IRS查询总统资讯,明显涉及违反伪造文书罪。府方恐将依法建议,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事实上,针对马英九曾拥有绿卡问题总统府发言人李佳霏今早就表示,民国97年马竞选总统时已清楚说明,其在美求学工作时所申请的绿卡,早在20多年前就放弃、不再使用,早已自动失效,当然不可能向美国政府报税

而AIT发言人金明也在下午开记者会表示,关于马总统的绿卡问题,「AIT不针对个人资料细节,进行任何说明。」但对于通案,金明指出,绿卡要失效,必须到AIT提出申请,或者是1年内未入境美国,便会自动失效。还说绿卡一旦失效,也就不用缴交税金。据了解,放弃绿卡有三种方式,第一,自动到美国大使馆领事馆宣誓放弃; 第二,书面向美国申请放弃绿卡; 第三,美国政府主动注销绿卡持有者资格

对于绿卡缴税疑云,总统府在1天内2次发布新闻稿澄清,发言人李佳霏强调,如果马英九真的必须向美国政府缴税,马英九愿意辞职,负起所有的政治责任。不过,如果最后事实证明马英九绿卡已失效故无须向美国缴税,那就请今天批评马英九「奇耻大辱」、「国际笑话」、「欺骗国人」的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前主席游锡堃和谢长廷,公开承诺将来愿意向国人与马英九道歉,并负起一切的政治与法律责任,还给马英九一个公道;壹周刊也应该必须为其恶意误导大众的报导内容,负所有的法律责任。

壹周刊总编辑裴伟则表示,没有假冒总统的问题。马总统当初选举提供的资讯,也没提供完整的社会安全码。府方指《壹周刊》求证过程有误,马从未在北京任职,裴伟则解释,文件中是「vacation」,说记者持有绿卡在北京度假,不是说在北京「position」工作,认为是府方看错英文单字,强调记者没有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