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大陆卖不动产避免「台商变呆商」 会计师:中介独家合约不超3个月

▲近期台商想要退出中国大陆市场已经成为一股趋势,进而要处分不动产,因与中介签订独家合约吃了不少闷亏。(图/路透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台商近年将生产基地自中国大陆迁移到中南亚或者回台投资已经成为趋势,台商为了快速出售中国大陆房土地以换取现金投资新厂,可能会与土地中介签订独家出售合约,认为只有签订独家出售合约才会认真寻找买家,但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提醒,不要忽略其中的风险

但是风险哪来、是什么呢?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两岸商务税务服务会计师段士良表示,中国大陆中介环境常有不肖中介跟卖方签完独家销售合约之后将卖方视为自己的独家商品,慢慢寻找高价买方,找到高价买方后再以自己的公司低价跟卖方购买转售以赚取中间价差。段士良说,真的不得已要签订独家合约,合约期间最好不超过三个月,并且要求合约结束后要缴回委托书及合约等有卖方印鉴文件,避免中介之后继续在外招摇撞骗。

段士良补充,实务上台商考量租税效率价款可以汇至境外自由运用,多会选择以处分股权方式间接处分厂房、土地,但是公司的股权买卖相较不动产买卖差异极大,不动产买卖不牵涉跨境支付等复杂问题,买方不用担心或有负债,自备款也远低于购买包含帐上其他如机器设备、现金、存货资产价值的公司股权,卖方更无须担心交易安全,因此传统不动产中介在交易中只能扮演单纯寻找买方的角色,后续检视买方是否恶意、如何协助促成双方交易并保障卖方交易安全,也非不动产中介角色所能执行。

实际上更不乏因不动产中介诈骗等问题或案例建议与中介签约时台商应注意中介服务内容以免轻则延误出售时间重则多年心血付之一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