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2.0大追税 中小建商变卖资产喊苦

该公会7日出面召开座谈会,数百名会员建商到场聆听,面对到场的国税局官员砲声隆隆。现场有建商质疑,国税局全面大查税,不符合比例原则。

大台中不动产开发公会理事长王至亮指出,过去中小型建商报税,若未能提供帐证查核,通常是依据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81条规定,可按「同业利润标准」核定税率。

不过房地合一税2.0上路后,国税局要求建商必须提供各种证明所得额的帐簿、文据,若无法提供完整帐证,就不得依照过去「同业利润标准」核定税率,得改采「房屋评定现值及公告土地现值」计算成本,此举无疑是将建商的「成本极小化、获利极大化!」

王至亮说,建筑业有别于其他行业,一个建案从兴建到完工移转耗时多年,却因房地合一税2.0新法上路,突然要求建商转换报税方式,必须依照凭证核实认列,不仅补税上出问题,甚至还可能被罚款,痛批政府「扫光中小型建商,对不动产市场并无实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