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 金融业产值比重盼提升
文/邱正雄
本文将分析1994年到2014年上半年间,台湾金融业产值的变迁与成长。本文的目的有二:一为说明如何使台湾金融产值(以FG代表)占GDP的比重合理成长;二为说明两岸服务业贸易将来应为台湾经济及金融发展的重要引擎。
兹分述如下:就第一个目的而言,其核心想法是台湾FG占GDP的比重(FG/GDP)就长期而言应会合理上升,理由是从「全球进出口价值链」(GVC)的观点来看,制造业出口品价值,除依赖本国原产地的制造品价值外,仍须依赖不少出口国当地金融及其他服务的贡献,此系促进出口商品的加值的重要因素,台湾出口占GDP比重高,故服务贸易业的发展对台湾进出口及促进实质经济成长至为重要。
以进出口相关的金融交易而言,McCauley & Scatiga(2011)指出,就本币与外币交易净额(F)占该国进出口贸易总额(X+M)的比率而言,它会随着一国「人均GDP」的水准上升而更呈高比率上升。国际货币基金(IMF,Aug 2013)亦指出,金融及其他服务业之出口占全球产出(GDP)比率自1995年之6%增加到2008年的9%,目前台湾此项比率仍低,但就长期而言FG/GDP是会呈上升趋势。
图1显示(详见杂志),台湾在1994年与2014年间,金融业产值占GDP(名目值)比率在1994年~2000年间呈上升趋势,与一般国际比率上升现象相同,但台湾在2000年~2007年及2008年~2013年间FG/GDP趋势均呈下跌,惟2009年以后则呈恢复上升。
按FG/GDP比率上升须是在其分子,金融业GDP成长率高于其分母,全国GDP成长率才能达成。FG/GDP下降则在金融业GDP的成长率小于全国GDP成长率的情况下发生。兹就1994年~2000年、2001年~2007年及2008年~2014年
(1~5月)分段分析如下:
1994~2000年 FG/GDP比率与台湾新经济及新金融
就1994年~2000年台湾经济成长率上升而言,1987年台积电公司由公民营合资成立后。1989年以后,台湾决定由私人部门自行生产积体电路DRAM。但当时一个具经济规模的晶圆厂需要新台币2、3百亿元的投资,这就要金融方面的发展来支应。幸运的是,在当时的政策环境下,鸿海、台积电等电子业在1990年初期开始上市,都能在资本市场顺利筹资。
当时台湾高科技业者能顺利在台湾股市筹资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它搭上1990年代初期美国高科技新经济的发展。美国新经济带动当时美国股价上升,受此影响台湾股市亦上升。台湾高科技公司因此能随台湾股市上升而顺利筹资。台湾高科技业股市值占台湾证券市场比重高速成长,1990年占3.2%,1994年占8.8%,2000年占56.2%。为此《张忠谋自传》(上册)称,1990年代中期台湾易于在股市筹资,能投资扩建采用美国技术的台湾DRAM厂,故台湾DRAM技术优于日本。这就是台湾金融支持高科技发展,使高科技产业带动当时台湾经济快速成长的情形。
1994年~2000年间在金融创新方面,政府推动金融创新,促进金融市场发展,造成1994年~2000年金融业GDP快速成长。
这些创新包括:
● 1984年第一家创投公司成立,在1993年~1998年创投业蓬勃发展。● 1986年中央银行采购买远期外汇政策,1987~1988年采新台币缓慢升值策略,安定金融,出口商及民众财富未因新台币升值而受显著影响,故他们在1990年代都能有财力在证券市场上…(本文撰写承永丰金控林秀贞协理、陈肇凯协理协助,著者特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