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吃喝玩乐、拍拍照就有钱拿?他们告诉你「其实很难赚」!

欧美网红,与两岸三地的网红商业模式略有不同,他们多数是在Instagram上开帐号定期po上游山玩水美照,透过与饭店商家品牌合作,在影像文字中置入商品,达到业者行销目的,同时替自己赚进大笔代言/置入费。

Collette和Scott这对美国加州夫妻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们两人原本一个是工程师,一个是广告制作人,两年前他们听了一个广播旅游节目,受到启发,双双把工作辞了,从银行里提出原本用来买第二间房的存款,开始长达7个月的环游世界之旅。到了假期尾声,他们发现社群网路上追随他们的人越来越多,干脆开始经营网红模式,没想到一砲而红,成为媒体宠儿和各大品牌合作对象

年纪仅30出头的Collette和Scott,目前对外报价大约在一则贴文2000美元左右,约新台币6万多元。一年下来,他们估算收入可达20万美元,相当于新台币600万元左右,听起来相当优渥,尤其考量到他们所谓的「工作」,就是前往一般人梦寐以求的知名景点体验异国风情,摆美姿、拍美照。这样的职业和这样的生活,任何人听到恐怕都会大喊「不公平!」「会不会过太爽啊?!」

实际了解Collette和Scott的工作内容,却会发现并不如照片上那样的光鲜亮丽。Scott表示他们刚投入这一行的时候,必须主动向广告主提案,往往每50次提案,只有1、2次得到肯定的答复,相当辛苦。虽然现在他们名气打开了,很多业者会自己找上门来,但案子接得多也就意味着常常都是为了工作而旅游。照片上看似悠闲的沙滩漫步,很可能实际上是架好相机喀擦几声,就拍拍屁股走人,赶到下一个景点,换句话说网红的工作骨子里还是工作,并不像照片里看起来那样的轻松和梦幻

南加州另一对网红组合,Kit Whistler和J.R. Switchgrass,也见证了以旅游摄影为工作的背后甘苦。原本他们在2015年也曾经打算靠当网红来赚钱,但很快就发现根本不可能,除非大量接代言,每一则贴文都置入商品,但如此一来又会砸掉招牌,因此现在他们已经放弃了网红致富的想法,改为贩售自行出版的文字和摄影作品,兼打零工来维持生计

对那些想要成为下一位网路红人有志之士,艾德曼广告公司的网红部门主管Philip Trippenbach提出了犀利的观察,很值得参考:他表示,在网红这一行,只有「顶尖」的那一小撮人能够拿到天价代言费;如果你仅有「很棒」「还不错」的水准,那么你可能分得的好处,几乎就是零。

资料来源:BBC 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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