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男》光启高中扣薪事件 不必刀剑相向

桃园光启高中爆欠薪事件校方教师协商未果,图为资料照片。(校方提供/赖佑维桃园传真)

针对2月8日《苹果日报》一则〈桃园光启高中爆欠薪遭罚10万校方称:已筹款0.5个月年终也不减薪〉报导。据该校教师同时亦为本会会员指称:校长说谎且颠倒是非。校方声称的不减薪与教师认知差异甚大,且亦有校内同仁已于去年即受到减薪影响,校方违法扣减学术研究费。

同时在今年1月31日本会接到会员反映薪资在去年11月、12月及今年1月皆遭扣,亦函文桃园市府针对光启高中违法扣薪情事,希妥为处理,截至2月9日针对教育局开罚纠正后尚发出不符事实声明。特别是校方在该报文中所指已与教师达成协商,但实际上教师向本会表示:在43位教师当中,仅16位教师同意减薪(其中12位身兼行政主管),并非校方所言已达成协商并取得共识

受影响教师提出四项呼吁:一、整件事件的起因是校长未经老师同意违法减薪,我们是受害者,非麻烦制造者。二、校长说不减薪了,但事实上并没有归还被违法扣减3个月的薪水。三、校长说人事成本1年2000万,学校负担沉重不堪亏损,但却又新聘老师和职员,明显不合情理。四、校长说董事会要发0.5个月年终奖金,却是在3月、5月、7月分3次发放,能不能拿得到还是未定之数,有可能是糊弄社会大众空包弹

又教育主管机关依《教师待遇条例》第24条「私立学校未依聘约支给教师薪给时,其所属学校财团法人全体董事应就未支给部分与学校负连带责任。」课责全体董事应负校方违法扣薪一案,负责给付所欠薪资。如政府教育主管机关仅是表面上以「扣减奖补助款」作为惩罚依据,其实对学校师生并不公平,因为违法扣减教师薪资者,主要应受课责对象为「董事会」与「校长」,然而得不到政府补助,影响教学品质学生遭到池鱼之殃,何其无辜

为确实发生惩罚效益,且不损害学校无辜师生的权益市府主管机关教育局应依该法条意旨明文实际提出应对办法,要求董事会不再推诿,肩负教师所欠薪资。否则在苦等不到政府援助下,逼着教师最终走上司法诉讼一途,刀剑相向并非彼此所乐见。

基于维护教师权益及学生就学品质,政府机关、教师工会民意代表应可充当和事佬,提供一沟通平台,负起社会责任,让两造止于无谓争讼之前,化解双方歧异。期待校方与教师化干戈为玉帛,在良师的春风化雨与学校努力兴学下,有一完好的双赢结果。

作者东海大学兼任助理教授,台湾私立学校教育产业工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