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玉逃死「判决很低级」 汤姆熊案姑姑:人权都保护加害人

王景玉一审逃死。(图/资料照,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杀害内湖女童灯泡凶嫌王景玉因为被认定有思觉失调症,依《两公约》与《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判处无期徒刑,成功逃过死劫,对此,汤姆熊割喉案方姓男童姑姑王珮绮认为,「这样的判决结果很低级!」虽然感到失望,但是不意外,「台湾人权都在保护加害人司法坏人实在太纵容。」

王景玉去年3月认为自己生病深信唯有杀人才能使四川女子找他传宗接代,竟当街持刀砍杀3岁女童「小灯泡」,但因他罹患思觉失调症,碍于《两公约》与《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限制,无法精神障碍者处死,士林地院仅判处无期徒刑,引发外界不满,然而全案若以此结果收尾定谳,国家将为他的牢狱生活支出1720万余元。

▼王珮绮对判决结果很失望。

王珮绮看到小灯泡案的判决后表示,「这样的判决很低级!」 因为从近期的相关案件判决,台湾几乎接近废死,但如果要判无期就应该要做配套,「不然哪天出狱又犯,谁要承担后果?」 对结果感到失望,但不意外,「台湾的人权都用来保护加害人,司法对坏人太纵容,不该由全民来养这些罪人啊!」

汤姆熊割喉案发生在2012年,嫌犯曾文钦诱骗小5方姓男童有游戏卡,诱拐至厕所后割喉杀害,甚至曾经呛法官,「在台湾杀1、2个人不会死!」 历审都以精神耗弱、有精神病判无期徒刑,最高法院2016年5月维持原判无期徒刑定谳,当时王珮绮到判决一度昏了过去,「难道要我去死吗?他每次出庭都傻疯卖傻,我们都希望判死刑啊!真的没办法接受。」

▼汤姆熊案主嫌曾文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