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折存款3万元以上要留身分资料 2019元旦上路

▲无折存款3万元以下要留身分资料,图为民众银行办理业务示意图。(图/刘亮亨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日前有网友发生帐户莫名多了6万元,却找不到汇款人,银行也找不到人,主要就是对方是临柜用「无折存款」的方式存入。金管会后来决定检讨法规,在8日时发布函令规定「无折存款」3万元以上,也要留存、汇款人身分资料,新规定2019年1月1日上路

一般到银行存款要有存折或提款卡,而「无折存款」是只要填单子后,到临柜密码就可以存钱,但后来却衍生为「汇款」方式,被许多网拍业者拿来使用,叫买方用「无折存款」方式将钱存入卖方户头,这样一来可以省下跨行汇款手续费买家只先准备好钱、卖家帐号、卖家户名、卖家无折存款密码即可,不需要留汇款人或存款人资料,也不需要出示身分证明,却也衍生出许多争议

金管会8日发布的函令中,主要就是在原本的「金融机构办理国内汇款作业确认客户身分原则」新增无折存款,也就是改为「金融机构办理国内汇款及无折存款作业确认客户身分原则」。

金管会在新规范中指出,金融机构受理临柜国内汇款及新台币3万元以上无折存款,应要留存、汇款人或存款人姓名、身分证号码电话(或地址)等资料。若是法人独资团体合伙事业为汇款人时,应填法人、独资、团体或合伙事业的名称统一编号及电话(或地址)等资料。

如果是代理人办理汇款,或非存款户本人办理新台币3万元以上无折存款者,也要在汇款申请书或无折存款单上,加注汇款代理人或存款代理人姓名及身分证号码(或统一编号)。

但若是3万元以下的「无折存款」,还要留身分资料吗?规范中也明订,「非存款户本人」办理未达3万元无折存款者,应加注姓名及电话,但若是存款本人就不需要。

金管会也强调,上述规范,不只是针对各银行,也包含外国银行在台分行、信用合作社,跟中华邮政都包含在内,全部依上述规范执行。

而金融机构要做到要求汇款人或办理3万元以上无折存款人,出示身分证明文件,并核对汇款人或办理无折存款人的身分,与汇款申请书或无折存款单填写的资料是否相符。

不过,有下列情况者不在限制内:1.汇款人或无折存款人如为本人,且是金融机构认识的客户,并在该金融机构留有身分资料纪录者,得出示身分证明文件,该金融机构可依据留存的身分纪录,核对汇款申请书或无折存款单填写的资料。

2.如为代理人,仅需核对代理人身分。代理人如果是该金融机构认识的客户,且在该金融机构留有身分资料纪录者,可以免出示身分证明文件,该金融机构可依据留存的身分纪录,核对汇款申请书或无折存款单填写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