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遭疑實質廢死 立委罵翻
宪法法庭上月判决死刑不违宪,但严格限缩死刑条件,被外界认为是实质废死。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宪法法庭认为犯下普通杀人、性侵杀人、强盗杀人、掳人勒赎杀人,刑事程序符合最严密正当法律程序,才能判死,若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无论案发时或审理中皆不能科处死刑;即便判死,执行前若「疯傻」也不得枪毙。
国民党立委罗智强认为大法官迎合民进党废死党纲,追问卅七名死囚是否「放出来?」,法务部长郑铭谦无法回答,司法院代理秘书长黄麟伦也不敢保证。
罗智强以刘志明案为例,指最高法院称刘犯行是随机偶发,不符情节最重大之罪,「虐杀、咬掉乳头、性侵、强盗都不严重?」民进党护航说「没废死」,但死刑犯一个都不执行,这不叫实质废死?
立委谢龙介认为大法官想废死又没勇气,「变鬼变怪」让下级审法官、检察官当坏人,「实质废死」判决后,卅七名声请人可预见「都不会判死」。谢以郑捷案为例,杀四个人是否只要主张非故意、非预谋、被害人死亡「我有什么法度」就可免死?批宪法法庭伤害国人司法感情。
谢龙介也建议每名大法官认养三名死囚,日以继夜相处,看看受不受得了。
立委吴宗宪忧心死刑遭撤销后回归普通法院审理,涉犯重罪不能成唯一羁押理由,可能回归社会;郑铭谦说法院不押将抗告,用科技设备、定期查访等机制监控,并表示未来无期徒刑可以做层级化区分,是否可能施行「终身监禁」制度则再研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