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不能废除死刑 法务部新闻稿:要顾及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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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在社会又掀起废死争议的敏感时机,法务部5日处决6名死囚,再度引发议论。法务部在晚间发布新闻稿指出,早在5月就已着手准备死刑,并强调有「依法执行以实现社会正义责任」,也在文中做出「现阶段还不能废除死刑」的表态,认为在人权价值外,更需顾及「被害人人权及社会正义」。

法务部新闻稿全文如下:

法务部罗部长于昨日批准郑金文曹添寿、王秀昉、黄主旺王俊钦与王裕隆等6名死刑犯之执行,并于今日下午5时许起,由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台中高分检、台南高分检及高雄高分检检察官分别在法务部矫正台北、台中、台南与高雄监狱刑场执行,执行前先以麻醉使受刑人失去知觉,符合人道,并已由检察官会同医师覆验确认死亡,完成执行程序

法务部于今年5月着手准备执行死刑,经向司法院最高法院、各二审法院、最高法院检察署及矫正机关询问待执行之死刑受刑人有无声请释宪(含共犯)、非常上诉、再审(含审理中)及精神状态情状汇整完毕后,由法务部部长请3位次长、主任秘书、法制司长、检察司司长及承办人员分别详阅卷证,检视审判程序有无瑕疵,再3次召集会议,研商决定优先执行上述6人,并依「审核死刑案件执行实施要点」,确认其中无人声请释宪、非常上诉、再审,亦无心神丧失情形,最后再向总统府确认均无申请或获得赦免。法务部经详阅卷证、多方查证,确定无任何不应或不宜执行的状况,方批准执行,对死刑犯的人权保障程序已臻完备。

本次执行死刑顺序,主要参酌受刑人之犯罪动机、犯罪手段、对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之伤害、对社会治安危害之程度等。郑金文等6人分别犯强盗杀人强制性交故意杀害被害人、杀人等罪,导致9人死亡,10余人财物被抢(详如附件)。或为赖帐预谋杀人;或为逞兽欲,利用计程车搭载女客,趁机强制性交并杀害;或因细故以残暴手法杀害母亲及年仅3岁幼女2人;或因选举恩怨夹持被害人强勒颈部使之昏厥后挖洞掩埋;或为车资冲突而对计程车司机痛下杀手;或因感情受挫杀害前女友及其友人。无论犯罪动机及手段均残暴冷酷,犯后又饰词狡辩,甚至表明并无悔意,彼等犯行均严重影响社会治安,造成大众惊恐不安,既遭判处死刑定谳,法务部自有依法执行以实现社会正义的责任。

法务部对于死刑之立场

目前政府的死刑政策是「维持死刑,但减少使用」,也就是现阶段还不能废除死刑。在逐步废止死刑的策略上,是持续采取「废除所有的绝对死刑」、「减少相对死刑」、「严谨死刑的侦查与审判程序」,以及「穷尽所有的救济程序」等措施,审慎使用死刑,以兼顾社会正义及人权保障。

虽然废除死刑是近年来的国际趋势,也是法务部长期努力的方向。惟死刑的存在,与国家政治、社会、历史、文化等复杂因素有关,目前相关配套措施非一蹴可几,由英、法、瑞士、义大利等欧盟国家,费时数十年甚至数百年,方达成此目标,即可证明,甚至在废止死刑的国家中,仍有为数不少反对意见,甚有呼吁恢复死刑的倡议。再者,目前国人仍有8成以上民众赞成维持死刑,在社会达成共识并修法废除死刑前,法务部仅能以最审慎的态度处理,无拒绝执行的空间。

由于各界对死刑存废尚无共识,法务部诚恳呼吁反对死刑团体体会部分死刑犯求死意志坚强,体察被害人家属长期等待司法正义实现所受煎熬,且社会大众也纷纷要求法务部应依法执行死刑,以彰显社会公义呼声,明白法务部在法律救济途径已穷的情形下,必须依法执行死刑的立场。我们理解,人权保障固为普世价值,惟刑事政策必须兼顾被害人人权及社会正义,发挥刑罚抗衡犯罪的功能,以维护社会秩序安定,保障绝大多数善良百姓的安全与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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