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缩公民权陷违宪争议 高孔廉批双重标准
▲广西南宁发出全大陆第一张「台湾居民居住证」。(图/广西南宁市台办提供《ETtoday新闻云》使用)
行政院20日表示,对于在大陆申领居住证的台商及民众「管制大方向确定」,未来领取居住证回台后可能会有某种程度限缩公民权。前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表示,如果采取限制公民权手段,严格说起来是违宪的;居住在美国、加拿大,不但有居留证还可以有公民权,双重标准会影响台湾民主自由发展。
▲前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 。(图/记者魏有德摄)
对于管制方向的内容,传出的对应措施包含申领居住证者应主动申报,若拖延不申报可能会除籍;权利限制包含领证者不能报考公职、参与选举等,种种举措是否挑战了《中华民国宪法》,引发社会热议。
高孔廉提到,最主要症结点在于陆方指出居住证不带有政治意涵,只是给予生活方便,并不是强迫办理,有需要的人才会去申请,是让民众自由做选择。对于台商,高孔廉认为是政府心态上需要调整,他提到,在大陆的台商是台湾经济实力的延伸,但是政府却将其视为掏空台湾,并用各种方法来阻止、禁止,是不洽当的。
▲徐志明律师强调,政府不能仅因为在大陆设籍,就限制公民权。(图/华亚协和法律事务所提供)
针对公民权限缩,华亚协和法律事务所徐志明律师强调,宪法上有保障人民选举、被选举、服公职的公民权,如果政府要透过法律限制,必须符合比例原则,手段目的要正当,不能仅因为在大陆设籍,就限制公民权。
徐志明举例表示,如果在大陆经商,不能回台担任公职或选举就有点过当,除非在大陆从事特殊性行业、或违反国家安全,因此无法在台湾担任特殊公职是合理的,单就设籍而全面禁止行使公民权,在宪法上是不允许的。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 20日表示,针对领取中国居住证的台湾人民,必须在某种程度上管制,大方向是确定的,包含限缩公民权等,至于限缩程度与范围仍 须收集各界意见进行研议,不希望对过国内与社会带来过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