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选制改革草案今定槌 循「国安法模式」先通过后出细则
全国人大会议11日闭幕,预料会以极高票数通过有关改革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港区人大代表昨已分组审议草案修改稿,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日前透露,草案只有数页纸,仅提出原则性做法,未有具体提及立法会议席分布。
消息指,草案文本在修改后并无大改动,只就特定名词加上定义,据悉中央亦倾向日后立法会参选人需要从选举委员会5个界别中,均取得若干提名才能入闸,换言之日后民主派人士要参选入闸难度将会大增。
全国人大会议11日闭幕,综合各方消息,会上将只会通过完善香港政制的原则性决定,不会涉及具体内容。今次做法与去年人大出手制定《港区国安法》一样,先由全国人大「扑槌」,再授权人大常委会订立具体细节。
消息指,来届立法会议席将由现时70人增至90人,地区直选议席料由35席减至20席,同时重新引入选举委员会界别,并成最大户占40席。同时立法会参选人需获得新一届选举委员会委员五大界别提名才能入闸。至于参选人须在五界别各取得多少提名票,才能「入闸」,则暂时未有明确讯息,可能须待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具体方案揭盅。
政圈盛传,人大常委会最快于今月底召开会议,届时将会提出改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具体方案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人大开幕式上介绍草案时表示,要重新构建和增加赋权选举特首的选举委员会,继续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并赋予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和直接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新职能,同时要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亦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但不会涉及修改《基本法》正文。
【本文获《香港01》授权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