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灯泡案」求处凶手死刑 王婉谕:这是一个不得已的选择

王婉谕。(图/翻摄自王婉谕脸书)

记者张乃文/台北报导

「小灯泡案」高等法院一审再度开庭审理,小灯泡母亲时代力量分区立委排名第三的王婉谕出庭陈述意见请求法院将凶手王景玉(死刑)判处极刑。王婉谕表示,身为被害者家属,她相当恐惧现有机制无法确切防免再发以及彻底教化,无法承受凶手回到社会,希望法院依法被告世永隔,「这是一个不得已的选择」。

王婉谕24日出庭陈述小灯泡案高等法院更一审,她请求法院将凶手王景玉(死刑)。王婉谕说,如果小灯泡的生命,可以换来不再有类似案件发生、社会安全网的真正建立,或许,才能让小灯泡永远活在我们每个人心中

王婉谕感谢本案审检辩三方,在自己的工作领域努力奋斗法律人,还有诸多医学心理精神专家在这个案件中努力。她提到,身为被害者家属,相当恐惧现有机制无法确切防免再发以及彻底教化,因此无法承受凶手回到社会,也希望法院依法将被告与世永隔。她说,身为一个倡议者参政者,对她来说,就算判决被告极刑,这样的结论也与她所认为的正义有很大的距离,「纵使国家夺走王先生的命,终究说来,怎么会有安慰可言?怎么会有正义可言?」「我们想要的是小灯泡没有离开」王婉谕表示,退一万步,她要其他的孩子不再遭受同样的噩运。她认为,一命抵一命,是对小灯泡生命的羞辱,在她心底,小灯泡的命绝不会与王先生的性命等价,作为母亲、被害者,她要求应当重新赋予小灯泡性命的价值

王婉谕要求,在制度面国家需重新分配资源,认真看待国家中、社会中,那些巨大精神压力公民照料生活;重新看待毒品施用与生活的关联性、毒品施用与精神疾病恶化的关联性,并早期介入。她指出,即使原二审法院判决未符合家属判处极刑的请求,仍可看到合议庭在惩治犯罪与防免再犯的努力,然而以我国现行制度,在法院给予无期徒刑判决时,被告有可能在未来仍然存有假释的机会与可能。王婉谕直言,目前不存在任何一个有效的、足够积极的,社区处遇以及追踪关怀的机制存在,国家并无法保证、也尚未提出任何方案来回应,被告无期徒刑后的未来,是否有可能再度产生风险。她说,本案,被告及其家属缺乏病识感且对治疗态度消极,因此再度发生的高度风险,绝非被害者家族所能忍受。「所以我们请求法院给予极刑判决,这是一个不得已的选择」。王婉谕也说,精神医疗团队人力缺乏,非但无法协助精神障碍者复健,监所环境反让其身心状态恶化,而管理人员亦无法分辨其病情变化,常被视为违抗规范遭到违纪处分,甚至单独监禁、使用戒具,严重违反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CRPD)第14条、第15条等相关规定,核有违失。可见,把身心障碍罪犯关进监狱后,不但无法矫正过失,「反而让他们病情恶化,让他们出狱后更加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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