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创家有福了! 行政院拍板增订「闭锁型公司」专章
行政院会30日拍板通过公司法增订「闭锁型公司」专章,草案修正通过后,将有助更多国内、外新创家在台创业。发言人孙立群会后转述,院长毛治国指出,草案是创新经济、网路经济相关法案的最后一项,国际间也正以各自的方式调整中,这次修正有助于活络国内经济及提升我国企业竞争力。
草案指出,闭锁型公司是指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可由股东透过契约约定方式,就股份转让限制条款等公司法强制规定的事项,自行加以约定,特色是不需召开股东会、允许多种特别股设计、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及无面额股票,另外只要经全体股东同意并且在章程中明订,可让一定比率的股权由技术、劳务入股,不过,经济部力争,闭锁型公司办理登记时,须由会计师做资本额签证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