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创造三赢 亟需政策全力支持

地上权土地的开发方向,除金融保险业多采长期持有,开发为收益型不动产或商用不动产,没有无法取得分户贷款问题外,其余开发为地上权住宅者,都会面临融资困难的问题,而且情况有恶化的趋势,亟待政府协助解决。

由于地上权住宅价格普遍较区域行情低三至四成,因此被学者专家视为除社会住宅之外,可解决年轻人居住问题的新兴管道之一,也可满足不想被高地价绑架,及无须买房子孙继承、只要解决长期居住需求的民众;但在政策大力宣示支持,银行也无意承作下,等于断了这条路,让政策美意荡然无存。

从某个角度来看,地上权住宅应可被视为广义的社会住宅,对长期持有自住客,是另一条可满足居住需求的管道。不过在政策配套上,需要政府拿出肩膀魄力来解决,关键问题在分户贷款。

过去法界地政专家认为,地上权土地使用权法律性质债权而非物权,因此地政机关无法登记,金融机关也难以办理贷款;不过法务部2014年召开会议讨论后,认为以地上权区分所有建物使用权可移转、具可让与性,应可作为「权利质权标的,才得以办理贷款,但比起一般房贷,申贷成数较低但利率更高。

也因此,要彻底解决地上权宅的难题,政府必须有宏观、积极的作为。首先,政府可比照支持风电绿能产业模式,做出政策指引,鼓励公股银行带头支持地上权住宅贷款。其次,政府可比照青年购屋贷款,提供购买地上权住宅的年轻人利率补贴,此举也符合公平正义,因为购买地上权住宅者可能购屋能力较为不足,有赖政策支持。第三,银行若承作地上权分户贷款,应排除在银行法第72条之2的30%法定上限之外,提高其承作意愿

总结来说,政府应把地上权住宅视为实现居住正义的途径之一,并完善配套措施给予实质支持。若能有效解决,就有机会达成活化国有土地充实国库、减轻民众购屋负担、企业获得合理利润的三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