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帐单迟缴被罚钱 四种状况银行要退你钱

没有按期缴信用卡帐单最低应缴金额,有四种状况银行要退你钱。(图/中时资料照)

没有按期缴信用卡帐单最低应缴金额,有四种状况,银行要退你钱。金管会主委顾立雄2日拍板,若是最低应缴金额在1千元以下,银行却仍收违约金;其次是二张或多张信用卡并成一张帐单,客户逾期未缴最低金额,银行依卡数收了逾300元以上违约金,这些溢收的部分视同「未合规」,银行必须将从2011年4月1日起多收的违约金,退还给客户。

第三种状况是客户没有在期限内缴交最低应缴金额,被罚了违约金,但在第二期缴款期限前,客户又缴了钱,银行拿来充抵前一期的应缴款,结果第二期又算客户违约,一年最多收了12期违约金。

第四是银行在连续收了三期违约金后,自动停扣一期、客户要求下停收一期或调整最低应缴金额,让客户符合后停收违约金,之后又重新起算违约金。

第三与第四种状况算是「未妥」,解读法规有误,因此超收的部分,从2019年1月1日起算,要退还给客户。

另外,金管会也新规定,对于信用卡客户已无力缴交最低应缴金额,进入债务协商,无论失败或已有协商出还款方案后又毁诺者,考量其已还款困难,要求各银行从2019年9月1日起,不得再向这类客户收取违约金。

金管会是在2011年2月发函,要求从4月1日起,对于信用卡持卡人在每月缴款期限前,未能付清「当期帐单」最低应缴金额(金额要逾1千元)者,银行最多能连续收三期违约金,且上限是300、400及500元。

因为各银行解读方式不同,金管会又在2018年12月19日再度发函解释,违约金计算与持卡人缴款是否可冲抵无关,也不能停收后重新计算;但检查局检查时仍是发现有银行收取违约金方式违反二函令,要求自2011年4月之后多收的部分,全部要退还持卡人,估计金额恐数亿元到数十亿元。

但顾立雄拍板分四种后,「未合规」的二种类型虽自2011年起算超收金额,但金额并不多,「未妥」的二种,银行比较常见,但特赦只要从2019年1月1日起算,金额相对就较小。

金管会要求超收的违约金,若客户仍与银行往来,就只接退给客户或抵扣帐单;若客户早已不往来,银行要先将钱退入专户,让客户可以随时来请求退款,且银行要尽可能主动通知客户,今年底前要查核各银行处理情况